毛鹏

毛鹏(1522年—1565年),字汝南县,号双渠,直隶真定府冀州枣强县人,明朝政治人物。他在明朝嘉靖年间担任多个重要职务。毛鹏去世后,皇帝感其镇边有功,为其在家乡修建了陵墓。因时世变迁、社会动荡等原因,而今曾经煊赫一时的墓地已然没有了昔日的风采,仅存一座神道碑,1985年由乡政府组织进行了重修。

人物经历

毛鹏在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顺天府乡试第十五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联捷丁未科会试第二百五十二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五十名进士。授江阴县知县,三十一年正月选授湖广道试御史,七月实授,三十二年巡按直隶宣大等处,三十六年巡按山东省,三十九年十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四十一年二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十三年七月升右副都御史、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山西,十月以疾乞归。

在任期间,毛鹏以其廉洁公正的形象和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的尊敬。他在任江阴知县期间,减免杂税,节财赈灾,强化治安,振兴教育,修筑城池,抵御倭寇。在巡察宣化、大同一带边关期间,处理边务160余件。在巡察山东期间,兴利除弊,有所作为。在整治京都军队期间,淘汰老弱,增加军械装备,实力显著增强。在巡抚宁夏期间,指挥筑横城亭镇墙堑18500丈,还修缮了镇城河东诸营堡。在抵御外倭入侵清水营战斗中俘敌甚多,他把功劳归于广大将士和参战平民,悉心表彰和抚恤。战后,又带百姓疏浚河道,发展农田灌溉。

人物关系

曾祖父毛福;祖父毛从善;父毛泽,母贺氏。

人物逸事

毛鹏巡抚河南期间,有一事被后世传为佳话:毛鹏与同榜进士田伦、顾读、刘题交谊甚厚,出京为官时,四人相约不得违法渎职。毛鹏微服私访中,遇上蔡县民女杨素贞冤案,便为其写了诉状。而杨在申诉中屡有阻力,最后查明那三名进士在案中犯有受贿或渎职之罪,均被毛鹏绳之以法,杨素贞冤案得以昭雪。传统戏剧《四进士》(又名《节义廉明》《宋士杰》),所演唱的就是这一情节。

人物评价

体貌魁梧,丰神爽朗,赋性刚介,持身端严,博典籍,工诗文。——殷士儋

参考资料

《7-焦太史编辑国朝献征录卷之十》.ChineseTextProject.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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