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

高等职业院校,是进行高等职业教育的机构,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高等职业院校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院校,其中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称为“XX职业技术大学/职业大学”,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称为“XX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或“XX高等专科学校”。

清朝末期建立一批具有高等职业院校性质的洋务学堂。新中国建立后,建立了大批中等专业学校学校(中专)、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各行各业的中职院校,但中国高职院校一直处在萌芽阶段,发展缓慢。中国高等职业院校源自改革开放后1980年批准建立的职业大学。此后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等省市率先开办了高等职业教育,共建立了127所高等职业院校。1997年9月,原国家教委颁发了 《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明确了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和程序。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项目。2012年开始,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进行职业教育本科试点。2019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全国首批十五所职业本科试点学校,此后一批独立学院转设,或与高职专科高校合并转设为职业本科学校。

高等职业院校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实施机构,具有高等性、职业性、开放性与区域性的特点。院校招生形式分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对口升学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招生、注册入学、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截至2023年,全国共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3所,高职(专科)学校1547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在校生3.08万人,高职(专科)学校在校生68.46万人,其中民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2所,民办高职(专科)学校374所。

发展历程

萌芽时期(清末-1980年)

清朝末期洋务运动中,建立一批洋务学堂以培养职业人才为目的,所实施的教育具有高职教育性质,如马尾船政学堂其毕业生大多数都在南洋水师北洋水师做水手和士兵。在清末一些现代产业事业发展中,一些职业型院校的建立满足了特定行业事业,包括矿冶产业、现代医疗卫生行业等对技术人才的需要。新中国建立前,中国高职院校发展缓慢。新中国建立后,建立了大批中等专业学校学校(中专)、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各行各业都建立自身的中职院校,培养了社会所需要的各行各业技术人才,为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初步建设阶段(1980-1984年)

改革开放后,基于对高等技能人才的需要,原国家教委于1980年批准建立了首批13所职业大学。这批职业大学的建立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早期发展的雏形,标志着高等职业教育的正式产生。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提出要调整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教学办法,改变专业划分过细的现状。1983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改革和加速发展高等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动员一切可能动员的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放手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根据这一精神,教育部在1983年批准建立了33所职业大学

调整改革阶段(1985-1995年)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通识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该文件明确了职业教育初级、中级、高级的发展体系,构建了职业教育的框架,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等省市率先开办了高等职业教育,开始了对培养当地经济建设紧缺高技能人才进行有益的探索。高等职业院校扩展到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建立了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短期职业大学和高等技术专科学校在内的127所高等职业院校。

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应当利用自己同企业、行业关系紧密的有利条件,结合需要,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拓展了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针。

1990年10月,国家教委召开“全国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工作座谈会”,会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工作的意见》,阐明了高等专科教育的性质、地位和培养目标。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了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以及职业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积极发展多样化的高中后教育,对未升入高等学校的高中生要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等。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三改一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即通过职业大学、成人高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改革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如若还满足不了需要,可在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内开办高等职业教育班作为补充。

1985—199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件的颁发有带动了职教事业全面崛起。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经国务院批准,中央有关部委连续召开几次全国职教工作会议,为职业教育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具体条件、高院校治理:体制、结构和策路构筑了发展框架。

蓬勃发展阶段(1996-2003年)

1996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全国职教会议进一步系统地、全面地回答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1997年9月,原国家教委颁发了 《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明确了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和程序。

1998年教育部发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到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高等教育,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合格的劳动者。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再次提出“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

1999年,国家实施大学扩招计划,中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开始走向“大众化教育”。为确保扩招任务顺利完成,1999年教育部批准设置了34所职业技术学院。一部分由办学条件好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参与合并组建,一部分由办学实力非常强、办学条件非常好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中专单独升级。截至1999年,全国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共有92所。

2003年,教育部又明确要大力发展高职教育,特别要采取新的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探索民办高职教育。

内涵建设阶段(2004-2012年)

1998年至2003年,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数从43万人增长到200万人,在校生从117万人增长到480万人,高等职业院校达到908所,占普通高校总数的58%。2003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展高职高专院校评估试点工作,对2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28所高职院校进行了评估。2004年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出台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正式启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五年内完成对本地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的第一轮评估。

2005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建设高水平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项目,28所高职学院入选首批立项建设单位。2007年、2008年分别立项建设42所、30所,共100所。2010年8月,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在原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上,新增100所骨干高职院校,以此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提质建设阶段(2012年至今)

2012年开始,江苏省浙江省、安徽、山东省等省开始支持高职院校与本科学校在某些专业点上开展以“依托高职优质资源、联合本科举办、发放本科文凭、高职院校办学”为特点的“4+0”培养职业教育本科试点,以及采取“3+2”培养试点。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对职业教育提出了全方位的改革设想,对高校开展职业化教育提供了大量指导性建议,在“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基础上建立起来职业技能型本科院校。同年7月,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通知认定200所高等职业院校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同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全国首批十五所职业本科试点学校,此后一批独立学院转设,或与高职专科高校合并转设为职业本科学校。

意义与影响

意义

高等职业院校主要职责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应用性人才,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三大职能,为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职业院校的建立改善了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培养重心,改善了高等教育结构,丰富了高等教育供给,完善了职业教育体系,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服务支撑实体经济在县市就近就业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影响

高职院校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紧密,许多专业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设置的,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零距离对接。同时也为地方经济培养了大量人才,高职院校通过校企合作在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改革。高职院校已成为培养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所需职业人才的基础阵地,已成为促进新型城市化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驱动力量,近六成毕业生在300人以下规模企业就业,已成为推动中小微企业技术升级发展的重要主体,且创业比例高于普通高校。

院校特点

高等性

高等职业院校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高职人才具备与高等教育相适应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掌握相应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以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以较宽的知识面和较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区别于中等职业教育

职业性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是以技术技能型的应用人才为主,以职业岗位群的需要为依据设计教学计划,培养目标是面向生产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培养的理论型、学科型人才,也不同于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单纯技能型人才。高职人才毕业去向具有很强的基层性。如工科类高职的毕业生主要去企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施工、制造、运行、检测与维护等工作;艺术类高职的毕业生主要到文化部门从事艺术工作;经济类高职的毕业生主要去财经部门。

开放性

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师资队伍构成、教学设备等方面具有开放性,在教学过程中实施双向化,在教学手段上实现现代化,计算机和多媒体技术的广泛应用,迅速、高效地为高职教育教学提供各种所需信息,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区域性

高等职业院校以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为主,高职院校的发展战略、专业设置、办学特色等与所处的区域密切相关,各地职业院校绝大部分都是本地生源,区域性为高职培养目标定位的地方特色,不同地区的高职培养目标有所不同,不同时期的高职培养目标也有所不同。

学历层次

具有颁发本科文凭资格的院校

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称为“XX职业技术大学/职业大学”,在教育部已批准的开展高等职业本科的学校中,来源为:由民办高职直接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由公办高职“借壳”独立学院,合并后转为职业本科学校;由应用型本科高校申办职业本科专业;由公办高职直接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2012年开始,江苏省浙江省、安徽、山东省等省开始支持高职院校与本科学校在某些专业点上开展以“依托高职优质资源、联合本科举办、发放本科文凭、高职院校办学”为特点的“4+0”培养职业教育本科试点,以及采取“3+2”培养试点。截至2023年,全国共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3所。

具有颁发专科文凭资格的院校

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称为“XX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或“XX高等专科学校”,截至2023年,全国共有高职(专科)学校1547所,其中民办高职(专科)学校374所。

招生形式

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形式分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对口升学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招生、注册入学、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单独考试招生

如国家示范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等,可于高考前单独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并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

高等职业学校的农林、水利、地矿等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专业,可于高考前,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对口升学考试招生

对口升学考试招生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由省招办单独组织,以专业技能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

中高职贯通招生

中高职贯通招生包括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以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以及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注册入学

注册入学对象为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招生院校根据申请注册学生学习成绩、德智体综合素质表现或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审核确定录取资格。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

高校名单

截至2023年,全国共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3所,高职(专科)学校1547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在校生3.08万人,高职(专科)学校在校生68.46万人,其中民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2所,民办高职(专科)学校374所。

资料来源,表格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5月24日

参考资料

教育部发布高校命名最新规范 《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全文.闽南网.2024-05-24

职业教育法修订如何打破学历“天花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24-05-24

【专家观点】别敦荣:高等教育普及化背景下高职院校的发展前景与战略选择.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4-05-27

职业本科:为什么办?谁来办?怎么办?.澎湃新闻.2024-05-24

教育部公布首批15所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高校更名结果.澎湃新闻.2024-05-24

实习“卖人头”?部分的职校歪风要刹住!.中国青年网百家号.2024-05-24

高职院校入学方式有哪几种?.阳光高考.2024-05-24

教育部:2023年全国在校生共2.91亿人,同比下降0.52%.界面新闻.2024-05-24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4-05-24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结果的通知.教育部网站.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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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21世纪以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回顾与思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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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发材料二 高等职业教育:中国对世界教育的独特贡献.教育部.2024-05-28

职业本科,来了!.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2024-05-24

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教育部网站.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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