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雪茄、雪茄烟及有包装的烟丝(简称烟草制品)商标的管理,保障烟草制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提升整个烟草行业的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制定了《烟草制品商标使用管理规定》。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烟草制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国家烟草专卖局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烟草制品商标监管工作,而各省烟草专卖局商标管理部门则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相关管理工作。只有经过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的烟草制品生产企业才有资格申请并持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
商标文字和图形
第五条
烟草制品商标的文字和平面设计必须遵循《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名称和图案应当具有高雅性和美感。
第六条
根据《专卖法》的要求,雪茄和雪茄烟的包装上必须注明卷烟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信息,并且要包含“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
第七条
卷烟和雪茄烟应按照卷烟国家标准规定的类别进行分类标记。出口产品的包装上还应标明“专供出口”的中文说明。
第八条
除非国家烟草专卖局另有规定,否则在国内销售的烟草制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商标名称和生产厂家名称。
第九条
商标上显示的生产企业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
第十条
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特别允许,不得在商标上添加其他任何形式的认证标志、优质标志或其他可能误导消费者的产品描述。
第十一条
中外技术和国内企业间的联合研发产品,须提供相关协议和技术文件等资料,经国家烟草专卖局商标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在商标上标注合作信息及相关合作伙伴的名称。
第十二条
禁止在商标上标注任何地方专卖、专营字样,也不得擅自增加带有旅游、纪念性质的文字和图案。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修改已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
商标的管理
第十四条
烟草制品投入生产之前,商标的所有者必须将其注册证书、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报送国家烟草专卖局商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
如果使用的是他人的注册商标,则必须与商标持有人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将此合同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商标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各省烟草专卖局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商标使用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商标档案体系。
第十七条
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同时向所在省烟草专卖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商标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商标申请、印刷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第四至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商标所有人应在1996年12月31日前自行更正,并将更新后的商标标识上报当地省烟草专卖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商标管理部门。逾期未改正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将减少其雪茄生产配额,并禁止该产品在中国卷烟批发市场销售。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
对于违反本规定第十四、十五、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将不予发放准产证明。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各省烟草专卖局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1988年4月8日发布的《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卷烟、雪茄烟商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失效。其他涉及烟草制品商标使用管理的规定,如与本规定冲突,应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参考资料
烟草制品必须注册商标吗.律图.2024-08-22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卷烟商标管理的通知.找法网.2024-08-22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卷烟、雪茄烟商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华律网.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