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隶属黑龙江省公安厅。
2020年9月8日,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
指导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研究制定全省高速公路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管理黑龙江省 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中心;负责辖区内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 行使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高速公路分局职能。
机构设置
有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科、办 公室、从严办、交通科、法制科、直属大队、指导办、政务 办、哈大大队、哈双大队、哈牡大队。
所获荣誉
2020年9月8日,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黑龙江省公安厅.2024-01-05
(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表彰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新华网.2024-01-05
获奖!战“疫”先锋 | 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今日头条-黑龙江高速交警.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