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决策局之一。

发展历史

1865年,教育局前身教育司署成立并专责教育事务。

1980年11月,根据《麦健时报告书》,政府决定将教育司署分为隶属布政司署之政策科(“科”)及负责执行及落实政策的“署”,教育司署改组为教育科及教育署。

1983年,政府把社会事务科(后更名为卫生福利科)辖下劳工事务拨归教育科管辖,并且把原由教育署负责之职业训练工作移交职业训练局管理。教育科除了有关教育事务以外,亦兼顾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力培训及劳工事务,并接管劳工处。随着职能的扩大,教育科亦改名为教育统筹科(EducationandManpowerBranch)。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更名为教育统筹局(EducationandManpowerBureau)。

2002年7月1日,时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董建华推行主要官员问责制,并将各政策局重组为十一局。负责劳工事务的劳工处拨归经济局,并改名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

2003年1月,由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赤字严重,政府需要精简人手,所以实行“局署合并”,把辖下的教育署及教育统筹局合并,成为新的教育统筹局,并发展成今日的规模。

2007年7月1日,教育统筹局改称教育局,继续负责教育政策方面的职责,而过往由教统局负责有关人力的政策,现由劳工及福利局负责。

2021年7月31日,香港教育局宣布,全面终止与“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的工作关系,不再视其为教育专业团体。

2021年8月,推广爱国主义教育,香港教育局资助所有幼儿园3000港元,用于购买国旗及升旗设备。

2022年7月18日,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公布,与特区政府教育局合作,共同策划《细说文物——中国历史教学资源册》,以新颖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和年轻一代对中国文化艺术和历史的兴趣。

抱负与使命

抱负

提供优质学校教育,致力发展个别潜能,培育学生迎接人生挑战。

使命

提供专业服务,确保资源善用。协同社会人士,发展优质教育。

主要职责

制订、发展和检讨由学前至高等教育程度的教育政策、计划和法例;及监察教育计划,使能有效推行。

教育局亦负责监察下列部门/机构所提供的服务: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学生资助处、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及职业训练局。

学校事件

2021年7月31日香港教育局宣布,全面终止与“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的工作关系,不再视其为教育专业团体。

香港教育局不能再视该会为教育专业团体,并宣布做出以下决定:

1.不会与“教协”或其代表举行任何正式或非正式会议,也不会再就教育议题咨询其意见;

2.暂时不会处理该会转介的个案或提出的关注,有关人士可直接联络香港教育局、相关学校或团体等;

3.香港教育局会全面检视辖下的咨询组织及相关的教育团体,如有“教协”成员以该会代表身份出任委员或其他岗位,香港教育局会考虑终止其任期、不承认其委员或成员资格、拒绝其参与有关会议或为此进入香港教育局的办公大楼;

4.原则上,香港教育局不再承认“教协”为教师举办的培训课程,因此学校不应将教师在今天之后参加该会的课程,计算在每3年150小时的专业发展活动之内;如有特殊情况,学校认为可予承认,可与所属教育局高级学校发展主任商讨。

参考资料

香港教育局资助所有幼儿园3000港元购买国旗及升旗设备.环球时报.2021-08-18

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与教育局合撰新颖的历史教材.中新网.2022-07-19

抱负与使命.教育局.2022-08-14

我们的职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202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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