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1394-1452年),字希昭,怀庆府修武(今河南修武县)人,明朝大臣。
永乐二十二年,中进士,授广东化州判官,迁南直隶通州判官。正统二年,迁海丰县县令。颇有善政,超西安市知府,治行卓异。景泰三年卒,享年五十八岁。成化中,追赠王懋为中议大夫,赞治尹。
人物生平
王懋,字希昭,河南修武人。仪壮魁整,识见广东宏远华南虎俱乐部。永乐十八年,中庚子科举人。永乐二十二年,中甲辰科进士,赐进士身。初授广东化州州判,州汉黎杂居,民族矛盾不断发生,人民不能安居乐业。州把此事交给王懋,王懋对黎民交之以信、结之以恩,黎民大服。年时必到公庭顶礼膜拜。上峰认为王懋有才能,便委以督运。王懋便渡海到海南省,历遍海南各地,完而不扰民。
宣德年间,丁母忧。服阕,授南直隶通州州判。州多豪贾,以贩私盐为业,连船结舰出没江上,与官军对敌。朝廷命刑部侍郎何文渊办理此事,何文渊到通州后,把这件事交于了王懋。王懋访其尤者十余人,擒获之,悉置于法,遂屏迹。
正统二年,擢山东海丰县知县,王懋说:我始得展布四体矣。随即,整游惰、别善恶,四时之政具有条教,专务以德化人。三年而海丰大治。后有人以妖事诬陷王懋,王懋被下刑部大狱。陆丰市邻境,如阳信县、沾化、庆云等县人民对海丰人民说,你们不要王知县,我们要之。于是海丰同各县人民赴京上章,为王懋请命,王懋遂得释。
正统九年,朝觐,大计天下郡吏,所司举其能著称、治行超卓,为天下第一。赐锦衣一袭,币五百贯,宴于礼部,玺书褒羙(《明史·杨传》)。不久,升任西安府知府。海丰县民,扶老携幼号哭而饯者万余人。西安大郡,庶务猬集,王懋剖断如流,亊元壅滞。刚刚三年,疾作,告归田里。景泰三年七月十九日,卒于正寝,享年五十八岁。讣告传至陆丰市,海丰父老数百人聚哭于城庙,为王懋作浮图事,以祁冥福,如此三年乃罢。王懋足不污于权贵之门,名不辱于干进之书。平居风晨中秋节,则诵李愿《盘谷序》、陶渊明《归去来辞》。虽居荒城任小官,由由然,无纤芥不足意。
成化四年,朝延颁发命,赠王懋为中议大夫,赞治尹。夫人徐氏为恭人,封继室张姓为太恭人,入祀乡贤祠。
家族成员
哥哥:王愈,侍御史
参考资料
明史 卷一百六十一 列传第四十九.国学导航.2016-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