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猎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1975年6月成立的长沙县路口镇建筑工程公司,2002年5月14日根据长沙县相关文件批复,由湖南猎鹰实业有限公司买断产权并进行重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李忠英,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凭本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在改制过程中,原企业的职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及业绩均被保留并转入新的公司。
公司介绍
2002年6月,企业更换法人代表,其法人代表更改为张剑波,并更名为湖南猎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迁至岳麓区东方红镇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内。二OO五年晋升为国家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企业,公司工程业务主要以房屋建筑工程及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为主。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净资产32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28万元,流动资产5816万元,现有职工1500人,年从业人数1800人,工程技术人员165人(其中高、中级职称人员52人,叁级以上项目经理38人)。各类持证上岗人员配备齐全,拥有一支专业配套,技术精湛、装备精良、作风严谨、管理过硬的科技施工队伍。公司年施工能力8000万元以上,可承担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业务范围
主营范围: 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3、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15万立方米以下的土石方工程施工。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排水管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石油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d.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企业文化
公司奉行“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宗旨,始终不渝地把推行质量管理,项目施工等现代管理科学及其方法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了一套组织严密,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多年来,公司以信守合同,质量优质,保证工期,赢得了建设单位(业主)的赞誉。公司以人为本,重在培养,引入高级人才。人才是企业兴旺发达之本,为了培养一支高素质、年轻化、专业化的施工队伍,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大力培养人才,历年来,公司选送了100多名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年轻人到大专院校参加如企业管理、施工技术、预结算等专业培训学习。在建筑行业培训上选送了200余职工进行培训再教育学习,让他们成为高素质、高水平的城市建筑精英。到目前为止,我公司已拥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163人。二是任人唯贤,对那些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出类拔萃的优秀人才大胆任用到领导岗位,成为公司大步迈进建筑市场的又一支生力军。他们把个人利益荣辱同公司的发展目标统一起来,形成了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追求发展,追求卓越,给公司汇入了无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