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饶安县城遗址,位于县城南10公里,新县村东北50米处,当地人称“殿顶子”,为唐贞观十二年(638年)至赵顼五年(1072年)饶安县城池。遗址长1.5公里,宽1公里,东低西高,文化层暴露在外,出土文物有陶器、砖瓦、人兽骨骼、陶盆、石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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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饶安县城遗址,位于县城南10公里,新县村东北50米处,当地人称“殿顶子”,为唐贞观十二年(638年)至宋神宗五年(1072年)饶安县城池。遗址长1.5公里,宽1公里,东低西高,文化层暴露在外,出土文物有陶器、砖瓦、人兽骨骼、陶盆、石磨等。
唐代饶安县城遗址,位于县城南10公里,新县村东北50米处,当地人称“殿顶子”,为唐贞观十二年(638年)至赵顼五年(1072年)饶安县城池。遗址长1.5公里,宽1公里,东低西高,文化层暴露在外,出土文物有陶器、砖瓦、人兽骨骼、陶盆、石磨等。
唐代饶安县城遗址,位于县城南10公里,新县村东北50米处,当地人称“殿顶子”,为唐贞观十二年(638年)至宋神宗五年(1072年)饶安县城池。遗址长1.5公里,宽1公里,东低西高,文化层暴露在外,出土文物有陶器、砖瓦、人兽骨骼、陶盆、石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