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41年9月,盐阜区行政公署成立。
1945年10月,盐阜行政区改为盐阜分区;12月,盐阜分区改为苏皖边区政府边区五分区。
1949年5月,苏皖边区一、五分区改为泰州行政区和盐城行政区。
1968年3月,盐城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各县相继成立县革命委员会。
1971年5月,盐城市专区改称盐城地区,仍辖8县。
1978年10月,撤销盐城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盐城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3月,实行市管县新体制,撤销盐城市地区和盐都区,建省辖市盐城市。
政府机构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教育局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盐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盐城市公安局
盐城市民政局
盐城市司法局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盐城市水利局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商务局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盐城市审计局
盐城市外事办公室
盐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城市体育局
盐城市统计局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信访局
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参考资料
建置沿革.盐城市人民政府.2022-02-11
盐城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机构.盐城市人民政府.2021-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