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莲

李凤莲,女,1957年5月出生,湖南新宁人,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7月参加工作,湖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副教授。曾任学院副院级督导员、组织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

2011年1月任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正文

人物经历

1978年7月邵阳师专毕业后在新宁县烟村中学任教,1981年8月调入娄底师专。1988年1月至1989年12月任学校团委副书记;1989年12月至1993年7月任学校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1993年7月1995年9月任党办、校办主任,兼任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1995年9月至2003年11月任学校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其中1997.02-1998.02为中文系党支部书记),兼任机关第六、第四党支部书记,1995年7月当选为校妇委会主任;1999年12月当选为学校党委委员;2003年11月至2004年9 月任校纪委书记,兼管组织人事处工作,兼任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2004年9月至2005年5月 任学院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2005年5月至今任学院组织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其中2006.06—2007.07在湖南大学挂职校长助理);2008年4月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副院级督导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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