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加芹,女,汉族,群众。
主要事迹
1999年,刘加芹结婚时,公公婆婆常年瘫痪在床,盖新房还欠下2万多元的债。2000年,儿子的出生诱发了她的先天性心脏病,必须常年装着心脏起搏器,因手术后遗症还造成了一条腿残疾。但她身残志坚,2006年买来8台旧电动缝纫机、1台熨斗、1台锁边机,联合5个农村妇女成立了服装加工点,日加工服装500余件,年利润达20多万元。为鼓励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贫困妇女工作,她每件衣服多给加工费。目前,她的加工厂里共有职工50多名,已累计帮助20多名残疾人、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2018年她申请专项扶贫贷款100万元扩大生产规模,吸纳职工30余人,新带动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
所获荣誉
2019年9月20日,荣获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奋进奖。
2021年2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刘加芹“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参考资料
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获奖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公告.politics.people.com.cn.201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