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医生杂志社

《心理医生》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国家卫生部指导,海南省卫生厅主管,中华中医药学会及海南省医学会联合主办的医药卫生综合类国家级杂志。该杂志成立于1995年,最初由海南省医学会主办,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求,规范专业期刊的行业化管理,于2011年转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成为其系列期刊之一。目前,《心理医生》杂志为半月刊,拥有国内统一刊号CN46-1047/R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1007-8231,邮发代号为28-260,实行全国公开发行。该杂志被多个重要数据库如《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中国数字化期刊群》、《龙源期刊网》、《万方数据库》等全文收录。

主要栏目

《心理医生》杂志设置了丰富的栏目,涵盖论著、综述、综合医学、临床研究、经验交流、护理园地、中医中药、医药大观、检验医学、病理报告、个案分析、卫生防疫、医疗保健、误诊辨析、临床护理、医学影像、基层园地、医教之窗以及健康教育等多个领域。

投稿指南

文章要求

1. 文题应当简洁明了,最好不超过20个汉字,且应能够准确反映文章的具体内容,避免使用副标题和代号。

2. 摘要应采用结构式文摘形式,包含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个部分,长度通常不超过200字。

3. 关键词应在摘要下方标注,数量控制在3至5个之间,建议参照最新版本的《Index Medicus》中的医学主题词《MesH》,如果没有相应的词汇,则可以使用自由词

4. 图表的使用应该谨慎,如果可以用文字描述的信息则不必使用表格或图形。所有表格和图形的数据不得重复,统计表应单独绘制并附在稿件中。表格应具有标题,图形也应有标题和编号,推荐使用三线表或王字表。表格中的数据必须经过仔细核对,确保横纵坐标相加的数值正确,小数点后面至少保留一位。统计学处理结果应使用p\u003c0.5、p\u003c0.05、p\u003c0.01三个等级来表示。

5. 计量单位应按照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标准使用。标点符号和数字的使用应遵循国家标准。计量单位的书写必须规范化,禁止使用已经废除的单位。

6. 正文中各层级标题的编号应按照GB/1.1-1993和GB7713-87的规定,使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号,一般不超过四级。一级标题为1,二级标题为1.1,三级标题为1.1.1,四级标题为1.1.1.1。所有的标题都应左顶格书写,正文内的序号使用①、②等形式。

7. 讨论部分应着重阐述文章的新发现及其所得出的观点,在结果部分中避免重复已经陈述过的内容。

8. 参考文献仅限于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期内公开出版的重要文献。英文文献的时间限制为五年内,中文文献的时间限制为三年内。引用时应按照文中首次出现的顺序编号,并在右上角用方括号注明。内部刊物或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不予引用。

其他注意事项

1. 杂志鼓励提交各级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论文。如果是国家或部级基金支持的项目,请在投稿时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对于此类论文,杂志将给予优先发表的机会。

2. 所有稿件的责任由作者承担,但编辑部有权对稿件进行技术和文字上的规范性修改。

3. 请勿一稿多投。投稿十天后,无论是否采用都会收到通知。对于未采用的稿件,杂志会提供修改意见,但不会退还稿件,请作者自行保存底稿。

4. 《心理医生》杂志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以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收录期刊。如果作者不同意作品被编入这些数据库,请在投稿时提前声明。杂志支付的稿费已包含了编入和收录的费用。

5. 杂志在发表论文后,将会赠送作者当期杂志一本作为纪念。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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