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斗南

高斗南,字拱极,明朝陕西徽州(今甘肃徽县)人,朱元璋洪武年间任四川定远知县,任职九载,政绩显著。乞归时,推荐儿子高恂任新兴知州朱棣允之。卒于明太祖洪武末年,具体时间不详。

简介

高斗南,字拱极,大约生于元代中 期,卒于明太祖洪武末年,具体时间不详。明陕西徽州(今甘肃徽县)人,其人相貌魁伟,声若洪钟。

人物生平

明太祖洪武中,高斗南被举荐授四川定远知县。斗南才思敏捷,多有善政。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高斗南受他人诬陷,被削职为民。当地百姓闻讯,选举代表赴京为其辩冤,历数高斗南任职时种种善政。朱元璋遂下诏嘉奖高斗南,并恢复其原职,赐给袭衣、宝钞等。同时,还下令有司给赴京上诉者赐以 返家路费。高斗南任定远县知县九载,政绩显著。

不久,朝廷张榜公布天下廉吏,仅有数人,高斗南名列其中,入《彰善榜》、《圣政记》,以为天下官吏之楷模。未几,被提拔为云南省新兴知州,任职数年,百姓安居乐业,没有远徙他乡者,深受当地百姓爱戴。后以年老体弱乞归,不久病逝,享年70岁。

高斗南乞归时,推荐时任给事中的儿子高恂任新兴知州,朱棣允之。高恂博学多识,任吏科给事中时,不避权贵,奏章屡上。工诗善文。时黄河清,作诗十章以献,明成祖览而嘉奖之。知新兴期间,曾协助大军征交趾有功,27岁时卒于任上。明成祖闻讣悼之,赐其为“奉政大夫”。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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