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赤峰煤矿爆炸事故

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99万元。

2017年8月,国务院对该特别重大煤矿瓦斯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进行了严肃处理。

2020年11月6日,内蒙古赤峰宝马煤矿“12·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所涉9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事故单位22名责任人和10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事故经过

3日12时左右,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

事故伤亡

截至2016年12月3日,该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导致32人死亡、20人受伤。

事故处置

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2016年12月5日在赤峰市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调查组将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等要求,给遇难者家属、给全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12月3日,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遇难。根据有关规定,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担任组长。

会议要求,要坚持科学严谨,查清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保准确细致;坚持实事求是,尽快组织专家下井进行现场勘查,广泛搜集信息、资料,确保证据确凿;坚持依法依规,按制度、按程序、按标准严格开展查处工作,确保程序规范;坚持争分夺秒,充分运用科学手段进行事故调查,确保调查质量。

黄玉治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吸取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重特大煤矿事故血的教训。每处煤矿都要明确一名地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挂牌包矿,严盯死守,对属地管理、监管责任不落实的,要问责追责;要发动矿工和社会有奖举报,让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无处藏身。

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召开前,参会人员全体起立,为事故遇难人员默哀。

事故原因

此矿本在停业整顿,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

事故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16〕20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12月3日11点30分左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该矿隶属赤峰市元宝山区管辖,核定生产能力45万吨/年,为低瓦斯矿井。经初步核实,目前已经造成32人遇难,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查明事故原因,严肃问责,并要求各地区深刻吸取近期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沉痛教训,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心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已率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地方全力搜救被困人员和事故处置等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提出如下要求,务请各有关省级安委会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全力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极端严峻性。近期,针对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明显反弹态势,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多次召开会议、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和事故通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彻底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仍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这充分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受煤价上涨的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冒险生产问题突出;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落实不到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切实从血的教训中警醒起来,真正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企业和每一处煤矿,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真正实现全覆盖,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决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决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彻底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类煤矿特别是国有煤矿企业领导干部要建立包矿检查责任制,企业总部或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企业内部各层级领导干部对所属所有煤矿包矿到人、落实责任,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煤矿存在致灾因素排查不到位、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和水害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产停工进行全面彻底整改。

三、切实加强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安全监管监察。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各类煤矿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每个煤矿矿井,都要明确和落实监管人。要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彻查各项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彻查各大安全生产系统是否正常可靠,彻查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彻查是否存在采掘抽失调。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产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四、切实加强资源整合技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兼并主体企业要加强对被兼并煤矿安全管理,整合技改煤矿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变更相关证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整合的煤矿必须依法吊(注)销相关证照,经批准的设计中明确不予利用的井巷要封闭到位。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查超层越界行为和明令禁止采煤方法,分析开拓进尺、煤炭产销量、火工品用量和电量情况,严查假整合、不技改、真生产、边施工边生产、原有矿井各自多系统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长期停产停工矿井安全监管。长期停产停工煤矿,电力部门要停止矿井供电,公安部门要停止火工品供应。每个停产矿井有县(市、区)明确到一个部门或乡镇负责监督,并落实真正停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停产措施、是否明停暗开,严防假借整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要严格复产复工验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不得违规委托下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代替签字验收。

六、加大列入去产能规划矿井的安全监管力度。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煤矿要立即停止生产,不得违规设立“过渡期”或“回撤期”,要尽快淘汰退出,并及时公告。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盯守,重点检查是否停产到位,坚决防止因突击生产引发事故。

七、严格执法、严肃追责。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管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统筹协调、相互配合,所有监管监察人员除值班值守外,都要立即下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项列出清单、落实责任、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对超层越界、超强度超能力生产、擅自复工复产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要立即停产整顿、顶格处罚,该移交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网站进行公开曝光,形成震慑高压态势,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组织所有监察执法人员开展重点监察,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共性问题向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通报。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辖区内所有煤矿包矿责任落实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每半个月调度1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并及时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4日

事故处理

国务院严肃处理两起特别重大煤矿瓦斯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

近日,国务院严肃处理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31”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3”两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两起事故均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不到位,对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不坚决,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部署履职不力。

2016年10月31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82万元;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99万元。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两起事故高度重视,要求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遇难矿工家属安抚,查明事故原因并严肃问责,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排查治理和监管。

国务院调查组查明,金山沟煤矿和宝马煤矿长期越界违法组织开采,在违法开采区域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工艺,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监管指令,利用假图纸、假资料等手段逃避安全监管。事发当日,金山沟煤矿在违规开采区域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违规同时向多个作业地点供风,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遇违章“裸眼”爆破产生的火焰引发爆炸;宝马煤矿违规开采工作面因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违规恢复供电通风后,排放的高浓度瓦斯进入另一工作面,遇正在违规电焊所产生的火花引发爆炸。调查组认定,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对金山沟煤矿超层越界行为查处不力,违规通过金山沟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及元宝山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宝马煤矿长期越界违法开采行为失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不力,违规通过采矿许可证年检。

国务院责成重庆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针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沐华平未有效督促永川区人民政府推进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开展煤矿“打非治违”等工作,未有效督促重庆市煤管局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王波对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未认真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查处煤矿超层越界职责和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赤峰市人民政府未认真履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失察等问题,依法依纪对2人予以通报。由相关地方和部门对其他64名责任人员包括厅局级15人、县处级27人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另外司法机关已对57名责任人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依法吊销金山沟煤矿、宝马煤矿有关证照并实施关闭。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这两起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体检”,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决不允许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和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死灰复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尤其要防止在当前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情况下,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盲目扩大生产,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审宣判

2020年11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林西县人民法院、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分别对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所涉9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事故单位22名责任人和10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法院据此作出判决:对邱则田等10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赵海生等7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2人缓刑。对高启柱等4人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吕虎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对鲍青春等10名国家公职人员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行贿罪或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大部分被告人还同时被处罚金刑。宣判后,大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参考资料

国务院赤峰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新华网.2016-12-05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国务院.2016-12-05

国务院严肃处理两起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国政府网.2017-09-01

内蒙古致32死20伤瓦斯爆炸事故案一审宣判:32人获刑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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