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田收租制是东晋时期的一种田赋制度,旨在解决因人口迁移而导致的土地分配问题。这一制度最初规定每亩税收3升米,后因实施困难而有所调整。
历史背景
随着晋朝迁都至东部地区,北方的世家大族及大量流民涌入江南,引发了土地分配的不平衡。为了应对这一情况,东晋晋成帝于咸和五年(公元330年)颁布了度田收租制,将原有的从户税转变为从田税,即按照所拥有的田地面积征收税款。
实施过程
度田收租制的实施遇到了来自世家大族的阻力,他们往往拖延或拒绝缴纳田税。此外,由于连续几年的自然灾害,田税未能及时收取,导致政府的财政收入受到影响。因此,在司马丕隆和元年(公元362年),政府不得不将亩税降至2升。然而,这些措施并未有效解决问题,最终在司马曜太元二年(公元377年),政府废除了度田收租制,转而采用从丁税的方式,即不论田产多少,每个家庭成员都要纳税。这种转变使得普通农民承担了更重的税负。
参考资料
注册税务师考试综合指导所得税:度田收租制.第一范文网.2024-11-07
漫话东晋:从田租征收到土地分配,政策如何变迁?.喜马拉雅.2024-11-07
晋文:秦汉魏晋南北朝土地制度的嬗变.微信公众平台.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