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艇筏

救生艇筏是船舶在紧急情况下的必备设施,旨在帮助乘客和船员迅速离开危险区域或从遇险船只撤离。

配备要求

国际法规

海上人命安全是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对救生设备的配备,特别是对救生艇筏的配备标准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截至1986年7月1日生效的第83修正案,这些标准已经得到充分完善。同时,《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也随着SOLAS公约的修改而相应更新。对于货船,具体配备要求包括:

- 船舶每舷至少应配备一艘或多艘符合规定的全封闭救生艇,以及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两者的总容量均应能够容纳船上所有人员。

- 作为替代方案,也可以选择在船尾自由降落的全封闭救生艇,以及每舷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且至少在一舷的救生筏应使用降落设备。

- 对于船长不超过85米的货船,每舷应配备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所有人员。此外,还应配备额外的救生筏,确保即使在一舷的救生艇筏无法使用时,另一舷仍能提供足够的救生能力。并且,至少应配备一艘符合规定的救助艇

相比之下,《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规定较为简单,仅要求救生筏的配备总量达到全船总人数的110%,并未对船舶长度、救生筏构成及存放位置做出详细规定。这表明,国际航行船舶的救生艇筏配备标准更加严格,能够更好地适应实际救援需求。

国家法规

中国国家法规对救生艇筏的配备也有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SMS规则)中提到,船舶应按照相关规范配备救生艇筏及其属具,并保持良好状态,以便在必要时立即投入使用。

参考资料

救生艇筏.百度图片.2024-11-02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百度文库.2024-11-02

中国海事局发布《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3年修改通报)》.百度学术搜索.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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