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9年,新朝改沅陵县县为陆县,故治在今湖南沅陵县,辖境包括今沅陵、泸溪县、吉首市两县(市)全部及龙山、花垣县、永顺县、古丈县、麻阳苗族自治县、辰溪县、溆浦县、张家界市、慈利县、桃源县等县(市)部分地。
属建平郡。23年,刘玄灭莽后,县名复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