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孝廉

举孝廉是汉代在继承战国秦朝的人才选拔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摸索出来的一套人才选拔方式,形成于西汉刘彻年间,是察举制科目中的常科之一。

公元前188年,吕雉执汉政时曾下诏“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这一时间是汉代举孝廉制度的发端。汉武帝时,鉴于郎官制度的人才选择面过窄和早期察举制的不定时,采用董仲舒的建议设置了举孝廉制度。《汉书·武帝纪》记载:“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举孝廉制度由此开始。汉武帝时期,奖察举分岁举和诏举两类,举孝廉就是常科岁举的科目。孝廉始为孝与廉两科,后来连称为一科。西汉时察举制日趋兴盛,到了东汉,孝廉、秀才等科已经成为士人入仕之正途。东汉时期,孝廉的人数改成以人口为单位,人口不满十万的郡,三年举一个孝廉;不满二十万的郡,两年举一个孝廉。边疆地区的郡则适当放宽。东汉刘秀时期,察举制出现了变化,规定“授试以职”,就是说对于举孝廉,举主应该先委以一定职务,合格者才能举至中央。永元元年(公元89年),东刘肇下诏,因幽、并、武威郡户口率少,规定郡口十万以上每年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每两年举一人,五万以下每三年岁举一人。东汉末年,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已被豪门贵族所操纵,很难继续为朝廷选出具备真才实学、能服务政治统治的人才。由于政治腐败,孝廉名额基本被各郡里的大门第之家所垄断,举孝廉制度名存实亡。黄初元年(220年),曹丕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了九品中正制。杨坚取代北周之后,为了防止“关陇集团”等士族势力过分强大,威胁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实行了“偃武修文”的政策,废除了士族赖以维系的选举工具——察举制。随着科举制的确立,九品中正制被废止,举孝廉也随着察举制的废止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但明清时期的举人仍俗称孝廉。

举孝廉”的逐渐推广对汉帝国政治所产生的影响,使汉代政治本质起重大变化。“举孝廉”制度的推行,成为政府选拔和储备人才、扩大政权基础与增加政治活力的有效方式。通过“举孝廉”制度选拔人才来填补政治空间,成为刘彻时代的必然之选。同时,“举孝廉”使孝子有出仕之路,还可以免除赋税力役,为了获得孝子的美名,一些人超越正常的孝行规范,试图以更极端的行为来引起社会和朝廷的关注。于是,从汉朝开始,孔孟的孝被扭曲了,形成了愚孝、假孝的陋俗。其表现,一是欺世盗名,二是惊世骇俗。

历史沿革

产生背景

西汉立国第二年,汉高祖刘邦便下令在全国范围内诏举“三老”,要求郡国举荐年龄在50岁以上、有品行、能率众为善的老人,协助地方官员推广朝廷的政令。公元前196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此后,刘盈吕雉于当政期间诏举“孝弟力田”。

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刘恒开始的,汉文帝即位第2年(公元前178年)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文帝再次下诏“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并亲自考核,根据举荐的人对“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宁”等内容的回答确定等第,这是第一次对举荐的人才进行科目考试并确定等级的制度,标志着察举制走向成熟。

发展历程

两汉时期

公元前188年,吕雉执汉政时曾下诏“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这一时间是汉代举孝廉制度的发端,这一发端只是在全国范围内举出一位“孝弟力田”最突出者,名额太少,不是国家选官制度的常态。

刘彻即位后,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速之士,但只取儒学出身之人,标志着统治阶级开始尊儒学为正统。此次应诏的有100多人,全部经由汉武帝亲自考问,董仲舒脱颖而出,其治国用人以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略让汉武帝十分信服,最终被任命为扬州市相。董仲舒建议“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汉武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在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十一月又下诏举孝廉,规定“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的免职”,将举孝廉这一制度作为国家的律令定了下来,并且在元光元年对举廉的名额做出了规定。

汉书·武帝纪》记载:“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举孝廉制度由此开始。刚开始孝廉的人数是以郡为单位。孝廉举至中央后,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人郎署为郎官,作为皇帝的侍从。其目的一方面在于考察其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使之熟悉行政事务。孝廉在宫里待几年后,一般便能被任命到地方上做官或者留在中央任职。西汉的举孝廉比较严格,被举者如被发现不合标准,举者要承担责任,被贬秩、免官。

刘彻时期,奖察举分岁举和诏举两类,举孝廉就是常科岁举的科目。孝廉始为孝与廉两科,后来连称为一科。西汉时察举制日趋兴盛,到了东汉,孝廉、秀才等科已经成为士人入仕之正途。东汉时期,孝廉的人数改成以人口为单位,人口不满十万的郡,三年举一个孝廉;不满二十万的郡,两年举一个孝廉。边疆地区的郡则适当放宽。东汉刘秀时期,察举制出现了变化,规定“授试以职”,就是说对于举孝廉,举主应该先委以一定职务,合格者才能举至中央。永元元年(公元89年),东刘肇下诏,因幽、并、武威郡户口率少,规定郡口十万以上每年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每两年举一人,五万以下每三年岁举一人。东汉末年,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已被豪门贵族所操纵,很难继续为朝廷选出具备真才实学、能服务政治统治的人才。由于政治腐败,孝廉名额基本被各郡里的大门第之家所垄断,举孝廉制度名存实亡。

曹魏南北朝时期

随着士族阶层的兴起,选官格局发生了改变,但举孝廉依然存在。虽然其地位、作用已开始下降,但其制度程式却依然在向前发展。曹魏时期特举数年一次,较为频繁。孝廉秀才之岁举,建安时期就在进行,曹丕代汉登基之后又很快发诏重申察举制度。黄初年间有“三府议”,是关于孝廉察举的一次重要辩论,将察举制度的发展方向做出了规定,此后“以文取人”开始占据优势。

刘宋建立南宋之后,君主就明显表现出了对察举取士的重视。通过恢复策试、严格制度、更革程式以至亲临策试第等举措,孝廉察举呈现复兴之势。同时南梁时期的察举入仕呈现士族化,由此入仕者多出自士族。晋朝覆灭以后,少数民族相继在北方建立政权,造成了不同民族及其生活、文化和政治的碰撞与融合。在这个过程中,北方政权日益汉化、官僚化,与此适应,孝廉察举在这一时期也得到了采用与发展。十六国时期,前赵、后赵前燕前凉等许多政权都曾采用察举制,北魏时期对察举制也有采用与发展。

消亡

黄初元年(公元前220),曹丕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了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科举制,是对两汉察举制度的延续和发展,成为魏晋南北朝这300年时间里最主要的选官制度。到了隋朝杨坚取代北周之后,为了防止“关陇集团”等士族势力过分强大,威胁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实行了“偃武修文”的政策,废除了士族赖以维系的选举工具——察举制。随着科举制的确立,九品中正制被废止,举孝廉也随着察举制的废止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但明清时期的举人仍俗称孝廉。

制度选拔

内容

举孝廉开始是两个科目,举孝是地方长官在辖区内举有孝行的乡民,即举孝悌,所谓孝悌,系指孝顺父兄;察廉则是地方长官考察能廉洁奉公的下属僚吏。“孝”与“廉”是分开的,即孝子与廉士,后来合称为“孝廉”。孝廉举至中央后,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人郎署为郎官,作为皇帝的侍从。其目的一方面在于考察其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使之熟悉行政事务。孝廉在宫里待几年后,一般便能被任命到地方上做官或者留在中央任职。西汉的举孝廉比较严格,被举者如被发现不合标准,举者要承担责任,被贬秩、免官。东汉刘秀时期,察举制出现了变化,规定“授试以职”,就是说对于举孝廉,举主应该先委以一定职务,合格者才能举至中央。

名额

最初举孝廉的人数是以郡为单位。东汉时期,孝廉的人数改成以人口为单位,人口不满十万的郡,三年举一个孝廉;不满二十万的郡,两年举一个孝廉。边疆地区的郡则适当放宽。永元元年(公元89年),东刘肇下诏,因幽、并、武威郡户口率少,规定郡口十万以上每年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每两年举一人,五万以下每三年岁举一人。

制度影响

填补政治空间

举孝廉”的逐渐推广对汉帝国政治所产生的影响,使汉代政治本质起重大变化。“举孝廉”制度的推行,成为政府选拔和储备人才、扩大政权基础与增加政治活力的有效方式。通过“举孝廉”制度选拔人才来填补政治空间,成为刘彻时代的必然之选。原因有二:

第一,孝廉制度的设立,为底层百姓的入仕开启了大门。该制度不问出身,以德行为标准,阶级、门第、血统都不重要,这无疑使得政权组成来源多元化,而这种多元化对于政治活力的保持,社会利益的分配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与此同时,人才由皇权直接选拔,权力直接进入到社会的最底层,最底层的优秀分子直接进入到国家政权。可以说,“举孝廉”制度选拔的范围广泛而开放,政权的开放程度与平民化进一步加大,这就使得国家政权在全社会范围内获得最大程度的支持与认可。

第二,在选拔标准上,以是否符合儒家德行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进而“建构一个由‘孝悌’、读书出身和经受推荐、考核而构成的文官制度,作为专制皇权的行政支柱。至此,“为政以德”与“以德取人”形成一种良性支撑与互动,为儒家“仁政”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增强国家凝聚力

除了选拔人才,“举孝廉”也是朝廷推行儒家教化、增强国家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书·循吏传》《后汉书·循吏列传》《后汉书·儒林列传》《后汉书·文苑列传》的记载,汉代的许多官吏都是通过“举孝廉”而进入仕途。他们通过“举孝廉”参与到国家政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而在他们施政的过程中,又必然会褒奖孝行,在为政中起到一种导向性作用。由此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不论是对社会风气还是人才储备,都起到正面积极的引导作用。通过对德行的提倡而入仕,一方面拓宽政权社会基础的同时,另一方面则加大提倡教育的力度。在这两方面共同努力下,极大提升了文化吸引力与政治向心力。

孝廉皆地方推荐而来,全国百余郡国,无论其在中原或边疆,无论居民之为华夏民族,或边裔少数民族,亦无论其经济文化发展之高低,一律一视同仁,皆以户口多少为比例。推荐人才到中央为郎官,在首都观摩数年,然后分派在中央或地方(不到本籍)任职,这样增加了地方四裔对中央的向心力。

制度弊端

从汉朝开始,按照“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的原则,诏地方郡国向朝廷推举孝廉,国家正式以选官制度为孝道提供保证。由于孝子有出仕之路,还可以免除赋税力役,为了获得孝子的美名,一些人超越正常的孝行规范,试图以更极端的行为来引起社会和朝廷的关注。于是,从汉朝开始,孔孟的孝被扭曲了,形成了愚孝、假孝的陋俗。其表现,一是欺世盗名,二是惊世骇俗。

相关人物

董仲舒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04年),广川(今河北景具)人。西汉哲学家,儒家文化的推广和传播者。董仲舒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地主家庭,自幼学习专心刻苦。由于学业专精,学识渊博,在还不到四十岁的时候,董仲舒就有了“汉代孔子”的美誉。做学问的同时,董仲舒也招收了大批学生。由于广招门生,宣扬儒家经典,董仲舒的声誉也日益扩大,在刘启时当了博士,掌管经学讲授。刘彻即位后,让各地推荐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也被举参加了策问。在策问中,他阐述了天人感应说,论述了神权与君权的关系,并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术”的建议。之后,董仲舒被派到刘非刘非(汉武帝的哥哥)那里当国相。

相关评价

汉代的“孝廉”竞赛,完全可以看作一场连绵不断的演出。从某种意义上说,董仲舒的“举孝廉”提议,开创了国人表演的先河,从根本上戕害了民族性格,泯灭了民族的才气。(北方网 评)

参考资料

科举制度创建对选官制度变革的影响.今日头条.2024-11-17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两汉察举制度的利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5-05-03

汉朝推崇“孝子”做官的后果-今晚报数字报刊,今晚报数字报纸,今晚报电子报,今晚报网络报纸-北方网-新闻中心.北方网.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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