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画院位于甘肃省会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8号,成立于1990年,是隶属于省文化厅的副地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画院下设办公室、创作部、理论部、书法部四个处级部门和后勤服务中心、会展及产业开发中心两个中心。承担着本省美术书法创作、研究、展览和培训的重要工作任务。
截至2019年5月有在职职工28人,其中一级美术师12人,二级美术师4人,初级美术师1人。
成立背景
甘肃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这里不仅有享誉世界的莫高窟、麦积山等,而且还留下了张大千、吕斯百、常书鸿、黄胄等大师级人物的艺术足迹。这辉煌的历史,更应该连接一个美好的未来。于是,甘肃省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上世纪下半叶兴建甘肃画院,以加强甘肃美术创作力量来促进全省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历史沿革
1990年5月10日上午,甘肃画院院址落成典礼暨画院挂牌仪式在甘肃画院大厅举行。常书鸿先生及夫人专程由京赴兰州市参加了落成典礼。著名国画家、全国政协委员黄胄及我国老一辈油画家、敦煌学专家、全国政协委员常书鸿担任了画院的名誉院长。中国著名画家、原中国画研究院院长李可染先生题写“甘肃画院”院名。
1999年加挂甘肃省美术馆的牌子。
2007年,经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甘肃画院加挂甘肃书法院牌子。甘肃书法院是隶属于甘肃省文化厅的副地级文化事业单位,与甘肃画院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具体负责全省书法艺术的研究、创作、培训、交流等业务工作。
工作职能
甘肃画院,是隶属于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先后于1999年成立甘肃美术馆、2007年成立了甘肃书法院隶属甘肃画院。三块牌子,一套机构。是一支由人物画家、山水画家、花鸟画家、油画家、书法家组成的专业创作与研究团队。承担着甘肃省美术书法创作、研究、展览和培训的重要工作。
人才队伍
甘肃画院有事业编制39人。是一支由人物画家、山水画家、花鸟画家、油画家、书法家组成的专业创作与研究团队伍。
截至2019年5月有在职职工28人,其中一级美术师12人,二级美术师4人,初级美术师1人。
专职画家
马国俊 李 伟 林经文 马 江 王 宏 张兴国 刘 灵
曹文海 陆志宏 毛志成 房建平 张建中
离退休画家
艺术顾问
董吉泉 张学乾 段兼善 段文才 陈天
画院成就
成立以来,甘肃画院(甘肃书法院、甘肃美术馆)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价值观,坚持继承中国美术、书法的优良传统。在近30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先后聚集了一批享誉全国的优秀美术家、书法家,创作了大量的富有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美术、书法作品,积极开展了美术、书法展览,进行了各类研讨、培训和交流活动,为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定文化自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已成为甘肃省美术、书法创作与研究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