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

《伦理学》(Ethica in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是荷兰哲学家巴鲁赫·斯宾诺莎创作的哲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677年。《伦理学》全名为《用几何学方法作论证的伦理学》,该书用几何学的方法写成,认为只有凭理性的能力获得的知识才是最可靠的知识,人有天赋的知识能力,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伦理学》从本体论、认识论开始,最后得出《伦理学》的最高概念自由,为人的幸福指明了道路。可以说,自由是斯宾诺莎哲学的核心和最终归宿。

作品简介

《伦理学》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集大成之作,采用了几何学的论证方法,通过定义、公理、命题、推论和附释的形式,构建了一个严密的哲学体系。书中共分为五部分,分别论述了上帝、心灵、情感、人的奴役以及人的自由等主题。

第1卷《论神》中作者阐述了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观。他指出,神或自然是唯一的实体,思维和广延是它的两个属性,一切物理现象和精神现象都是表现实体属性的样式。

第2卷《论心灵的性质和起源》主要阐明唯理论的认识论。他把知识分为3种:第1种是由感觉和记忆得来的,称之为意见或想象;第2种是由推理得来的,称之为理性;第3种是直观知识。他认为第1种知识是错误的原因,第2和第3种知识则必然是真的。特别是第3种知识,在巴鲁赫·斯宾诺莎看来,是以神的观念为直接原因的,可以使人的心灵得到最高的满足,使人达到最理想的境界。

第3卷《论情感的起源和性质》、第4卷《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是他的哲学体系的心理学部分,与他的认识论、伦理学紧密相联系。他把情感分为主动的和被动的,认为被动情感是与第1种知识联系在一起的。人在被动情感支配下,就处在一种被奴役的状态。第2种和第3种知识则可以克制被动情感,使人摆脱受奴役的状态。

第5卷《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比较集中地论述了他的哲学,特别是伦理学所要达到的目标及其途径:通过理智克制情感对人的奴役而达到自由,进而达到对神的理智的爱。

《伦理学》的每一卷都首先为最主要的哲学范畴制定定义,把一些最根本的哲学观点作为公理或公设提出来,然后根据它们对作为定理的比较具体的哲学观点进行证明。有时把一些与定理相近的哲学观点作为系定理提出来,更具体的哲学观点则放在附释里加以说明。

创作背景

巴鲁赫·斯宾诺莎生活于17世纪欧洲最早的先进资本主义国家—荷兰。作为荷兰新兴资产阶级的哲学家他意识到,为建立稳定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仅需要壮大经济、政治力量,也还需要有一种“适当的社会秩序”,包括拜中能为人们所遵循和向往的伦理规范和自由理想。他曾说过,“自由比任何事物都为珍贵”。于是他便奋力地著作《伦理学》,该书从理论下阐释了自由概念,以适应社会的这种根本要求。

作品影响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对自由概念的阐释,具有明显的思想特征和优于同时代人的地方。首先,这一自由概念是以实体一元论和人性论为根据,十分突出理性的作用,并采用几何学的论证方法全面地来加以说明的。它涉及到了自由的界说和涵义、自由实现的方式或途径、自由的最高目标或境界等重要问题;包括了诸如“意志与理性是同一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遵循、在理智的指导下控制情感、至善即对神的理智的爱以及“自由人,亦即纯依理性的指导而生活的人”等等命题和思想。这表明,巴鲁赫·斯宾诺莎的自由概念是他把自己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观点运用和贯彻于自由问题中的结果,因而也就是他把自由概念提高到了本体论和认识论的水平上。可以说,他乃是近代西方第一个按照理性主义方式赋予自由概念以理论形态的哲学家。

《伦理学》作为自由的颂歌而为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们所敬仰,作为“近代哲学的重点”而为19世纪德国大思想家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所尊重。

《伦理学》在西方哲学史上是一部影响比较大的著作。在斯宾诺莎生前,该书的手稿就已在追随他的青年中传阅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正式出版后,在不同程度上对G.W.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的哲学、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和德国古典哲学都产生过影响。

出版信息

《伦理学》1662~1675年用拉丁文撰写,但在巴鲁赫·斯宾诺莎生前未能出版。因为1670年他匿名出版的《神学政治论》受到有神论者和反民主势力的猛烈攻击,同时对他写作《伦理学》散布流言蜚语,使他不得不放弃《伦理学》的原定出版计划。该书于1677年在《遗著集》中正式问世,同时出版了荷兰文译本。1924年在海德堡出版了由格布哈特校勘的5卷《斯宾诺莎著作集》的拉丁文本,校勘者指出了拉丁文本和荷兰文本不一致的地方。195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贺麟的中译本。

作者简介

巴鲁赫·斯宾诺莎(1632—1677),17世纪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继承和发展了勒内·笛卡尔的思想,把他的二元论改为一元论。他的基本哲学观点是从自然界的客观存在出发,提出整个自然界是一个实体,它是唯一的,永恒的。他认为,自然界的一切是必然的;意志自由的想法只能是想象和无知;对“必然性的认识就是自由”。他的这些观点从根本上否定了神学目的论和超自然的上帝创造世界的宗教神学宇宙观。他对近代唯物主义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巴鲁赫·斯宾诺莎的主要著作有《神学政治学论》《伦理学》和《知性改进论》等。

主题和内容扩展

上帝或自然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提出了泛神论的观点,即上帝就是自然,自然就是上帝(Deus sive Natura)。他反对了传统的观点,认为上帝存在于宇宙之外,上帝创造宇宙是有原因的,上帝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创造一个不同的宇宙。斯宾诺莎认为,上帝是构成宇宙的物质,上帝本身存在于宇宙之内,而不是以某种方式存在于宇宙之外;宇宙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必然性,而不是因为神学原因或意志。巴鲁赫·斯宾诺莎自然主义在当时是激进的,他认为在自然中没有任何事情是无法解释的,自然总是相同的,在她的效力和行动力上总是相同的;也就是说,自然的法则和规定,使一切事物发生和从一种形式变为另一种形式的方式,无论何时何地都是相同的。

现实的结构

斯宾诺莎认为上帝具有“属性”,其中一个属性是“延伸”,另一个属性是“思想”,还有无限多的属性。他将这些属性中的每一个都视为其种类的无限,并且不可归约为其他实体或任何其他实体。巴鲁赫·斯宾诺莎关于现实的性质和结构的观念是通过实体、属性和模式来表达的。实体是不依赖于其他事物而自身存在、不是由其他事物产生而是永恒存在、不受其他事物限制或限制而是无限的现实。属性被构想为一个有机系统,而不是被构想为一个简单的分离的力量的总和。所有物体都是延伸的模式,所有思想都是思想的模式。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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