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郑为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盐酸帕洛诺司琼)的生产、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等。
经营范围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盐酸帕洛诺司琼)的生产、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获荣誉
2020年8月7日,海口市市工商联发布了2020海口民营企业100强榜单,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排名第76位。
企业事件
2020年8月17日,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注射用奥扎格雷钠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
参考资料
刚刚,2020海口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发布!_新浪新闻.新浪网.2020-08-09
国家药监局关于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中国政府网.202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