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达县

生达县是中国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的一个原定县份,其行政区域包括昌都县的面达区、江达县的生达、德登、字嘎、西邓柯4个区以及新划分的白玛区。县人民政府原计划设立在生达公社。生达县在1983年获得国务院批准设立,但未实际成立。1999年,生达县被正式撤销。

行政区划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国函字212号】批复批准设立:

设立生达县。

1986年,县人民政府驻地改名生达乡。但生达县始终没有实际设立。

1999年9月21日民政部【民发54号】批复,批准撤销生达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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