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字仲华)是东汉时期的南阳郡新野县人,与刘秀有旧交。建武初年,刘秀征召樊晔为侍御史,后升任河东区都尉。在任职期间,樊晔诛讨大姓马适匡等人,使盗贼得到平定,官吏百姓都敬畏他。后来,樊晔升任扬州牧,任职十余年,因犯法被降任为县长。
建武十年(34年),刘秀平定西市北地方势力隗嚣后,樊晔被任命为天水市太守。他为政严猛,崇尚法家思想,立断善恶。在任职期间,樊晔严惩不法豪强,使得盗贼得到平定,官吏百姓和羌胡都敬畏他。然而,樊晔的严刑峻法使得路不拾遗,行旅到夜里,聚衣装放在道旁,称“交给樊公了”,凉州为他作歌讽刺。
樊晔为官十四年,在任上去世。永平年间,刘庄追忆樊晔在天水时的政绩,下诏赐他家钱百万。樊晔的子樊融,有俊才,喜好道家之学,不肯为官。
人物简介
樊晔,字仲华,南阳市新野人也。与光武少游旧。建武初,征为侍御史,迁河东都尉,引见云台。初,光武微时,尝以事拘于新野,晔为市吏,饵一,帝德之不忘,仍赐晔御食,及乘舆服物。因戏之曰:“一笥饵得都尉,何如?”晔顿首辞谢。及至郡,诛讨大姓马CACA匡等。盗贼清,吏人畏之。数年,迁扬州市牧,教民耕田种树理家之术。视事十余年,坐法左转积长。
相关介绍
隗嚣灭后,陇右不安,乃拜晔为天水市太守。政严猛,好申、韩法、善恶立断。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狱,吏人及羌胡畏之。道不拾遗。行旅至夜,聚衣装道傍,曰“以付樊公”。凉州为之歌曰:“游子常苦贫,力子天所富。宁见乳虎穴,不入冀府寺。大笑期必死,忿怒或见置。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视事十四年,卒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