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和连云港市博物馆先后四次发掘,出土了鼎、石斧、罐、盆、夹沙陶具等。经南京博物院考证,为北辛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西周时期和战国时期的文化遗存。 1983年5月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朝阳水库北面,面积近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