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又称自由职业者,是指工作具有弹性的就业人员。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商业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它包括多种方式,如非全日制就业、小时工、弹性工时、临时性就业、季节工、阶段性就业等。灵活就业人员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劳动关系等方面均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制造业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在国际上灵活就业多称为非正规就业,1993年国际首次标准化定义非正规就业,2003年国际劳工组织对其定义进行拓宽,将非正规企业之外的非正规就业人员包括进来。2002年,中国正式对灵活就业的概念作出初步界定;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在《中国灵活就业问题研究报告》中正式对灵活就业的概念作出界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其中的主要劳动群体明确了定义范围。

随着灵活就业人员的增加,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支持和保护,对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受户籍限制,可以根据现有政策携带流动,实现养老保险跨统筹区、跨制度转移;缴纳的保险费用可以灵活选择,多交多得,由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另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灵活就业人员具有就业机会增加、求职效率提高、技能水平提升、人才资源流动性强、高收入、高素质等优势,但也存在着劳动关系不明确、工作待遇不公、社会权益保障尚未完善、绩效不平衡、安全隐患加剧等现实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全球就业形式和结构正在经历着重大变化。劳动力市场的弹性正在增加,岗位选择趋于多元,灵活就业群体不断扩大,流动性不断加强,就业模式也逐渐常态化。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成为了吸纳灵活就业人员的主要力量,同时高学历自由职业者也正在迅速崛起。

基本介绍

含义

灵活就业主要是排除从属雇佣关系的全日制工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就业形式,具有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不固定,就业形式多元化,就业变动弹性大的特点,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非大型部门就业,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运作等均达不到一般企业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主要是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家庭作坊找寻工作的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就是从事灵活就业岗位工作的群体,具有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特点。该群体大部分参与个体经济或私营经济的商业活动,包括大量从事季节性工作或临时性工作的经济活动,也包括因公司倒闭、破产等因素而被迫与聘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人。

参保方式

参保范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以个人身份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

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费。并且,除极个别地区外,各地均已开放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参保手续也进行了简化,支持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比例虽然比企业职工低一些,但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满足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手续

参保人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即可。也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线下服务渠道,使办理参保登记更轻松。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分男女,在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法定最低缴费年限后,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社保服务窗口或通过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退休和待遇领取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人员构成

被动型灵活就业人群

该群体主要是学历低、劳动技能单一的下岗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主要分布在工地、家政、服务业等行业,具有劳动时间不确定、收入低且不稳定以及工作临时性等特点。该人群可分为以下几部分:

(1)下岗职工。该群体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而产生,他们普遍年龄较大,难以适应社会进步,但又承担着沉重的家庭责任,大部分人迫于维持生计只能选择灵活就业。

(2)农民工。该群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而产生,他们整体素质低于下岗职工,更难以得到正规的工作岗位,在城市的“制度歧视”下大部分只能选择灵活就业。

(3)提前退休人员。该群体随着历史原因和体制限制而产生,尤其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了减少内部冗员采取提前退休方式,一些职工在仍有工作能力和就业要求下被迫退出正规劳动市场,他们只能利用自由支配的时间选择各种灵活就业方式增加收入。

(4)未能充分就业的企业内部富余人员。该群体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而产生,一些企业存在大量富余人员,需要内部消化,他们虽然名义上还是正式员工,但实际上与下岗职工无异,所以也是为了生计而选择灵活就业增加收入。

主动型灵活就业人员

该群体以年轻、高学历和高技能的劳动者为主,主要分布在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新兴产业和部门,就业观念和动因更多从自身兴趣和个人发展出发,工作方式和职业状态多突破工厂式生产和传统灵活就业的时空限制,具有时间灵活,福利待遇高等优势,包括自我雇佣者(自由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待业或临时性就业青年

该群体主要是毕业后未能顺利就业的高校、职业学校、初高中毕业生。由于就业形式严峻, 他们中的一部分一时性或较长时期地进入灵活就业大军。“蚁族”是其典型代表,主要集居在大城市的城中村。

人员范围

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者包括个体工商者和其他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者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通过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经营者;其他个体经营者是未在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注册的,但有相对固定场所、一年内实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活动累计三个月以上的个人和家庭。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新就业形态人员

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众包经济、众筹经济等应运而生,衍生出多种新兴就业形态,创造了大量新型灵活就业岗位,产生新型灵活就业人员的说法。新就业形态人员包括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相关理论

二元劳动力市场视角的传统理论

这一理论将灵活就业视作二元劳动力市场下的定量配给结果。收入高、有保障、安全性好的工作被认为存在于正规部门, 而非正规部门以规模小、生产率低、工资低为特征, 是就业者不能找到正规工作时不得已的选择。

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自愿选择理论

该理论对传统观念进行挑战,认为灵活就业人员在衡量成本与收益后,发现相对于在正规部门就业,灵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能够带来更大的个人效用。

高端与低端并存理论

这个理论结合了上述两种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城镇灵活就业劳动力市场实际上是高端与低端并存。高端构成竞争性部分, 劳动者自愿选择灵活就业;而低端则由承受不了失业但又无望得到正规就业岗位的劳动者组成, 除非正规就业外, 他们没有其它选择。

发展演变

中国

背景

在中国,灵活就业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经济结构调整和业态发展、科学技术升级换代而不断发展。改革开放后,中国实行“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即劳动部门介绍就业、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出现了个体劳动者,以返城知识青年、进城农民工、企业优化增效减员人员、城镇失业青年等为主体的灵活就业群体逐步扩大。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解决国企改革深化出现大批下岗工人和大规模进城务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从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扩大就业和再就业门路的角度,中国提出鼓励和支持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

概念提出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战争及经济结构调整形成的大规模失业问题成为这一时期严重的社会问题,给新生政权造成了极大的压力。由于中国还处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阶段,国家还未形成以单一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还继续存在,这为非正规就业的存在创造了条件。20世纪80年代,非正规就业概念引入中国。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在《中国灵活就业问题研究报告》中正式对灵活就业的概念作出初步界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其中的主要劳动群体明确了定义范围。

发展

2005年,国际劳工组织发布《小行星3789灵活就业现状研究——覆盖面、演变与现状》,研究了中国各种灵活就业形态的概念、定义、类型、规模、分布和影响,并讨论中国为应对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增加而进行的立法、制度和政策调整,进一步完善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措施。2020年,中国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中明确表示劳动者选择灵活就业是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技能具有重要作用,并要求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保障了灵活就业人员及招收企业合法权益。

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遍应用,特别是大量数字化平台出现,临时性、弹性、平台型、创业型等各种灵活就业形式迅速兴起,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直播等应运而生。灵活就业形态种类日趋多样,覆盖的行业和群体不断扩大,从业人员规模迅速扩张,成为社会就业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社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达到2亿人,占总人口数量近七分之一。

国际

背景

由于科技进步和国际交往的纵深发展使全球变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资本在全球劳动力市场实现自由流动和配置,资本的逐利本性驱使其在全球范围内寻求资本与劳动的最佳组合,世界由此进入弹性劳动和经济不稳定、工作不稳定的时代。同时,随着高新技术不断发展,产生了机器对人的排斥,结构性失业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导致在正规就业市场中一些弱势就业人员被排挤,但在客观上增加了企业劳动力和劳动方式选择的空间,具有流动性、短期性和灵活性的灵活就业能适应资本市场需求,灵活就业人员逐步获得发展空间。

概念提出

1973年,国际劳工组织(ILO)首次提出灵活就业概念,在其发布的《就业、收入和平等:肯尼亚增加生产性就业的战略》报告中,第一次将“发展中国家城市地区那些低收入、低报酬、无组织、无结构的很小生产规模的生产和服务单位”定义为非正规部门,并于1992年定义为灵活就业组织,灵活就业人员群体正式受到定义和国际认同。在1996年第83届国际劳工大会上,就业政策委员会为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多种灵活就业方式提供坚实的支持。

发展

上世纪70年代,很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政策。荷兰政府自上世纪70年代逐步开始通过多种途径给灵活就业人员创造更加积极的发展环境,同时利用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加快劳动立法进程等多种方式,有效避免了灵活就业人员与非灵活就业人员之间的不均衡发展现象,不断加大灵活就业发展力度,积极吸纳更多劳动力。2021年,国际劳工组织发布《部分国家的灵活就业形式对监督和实施的批判性一瞥》对中欧和东欧部分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规范。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发展迅猛,对传统就业模式带来挑战。 企业对灵活就业人员需求逐年增加,因为这一方式可以降低用工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劳动力流动率维持高位,灵活就业人员发挥重要作用。 在发达国家,每年人力资源流动率达到15%~20%。 在欧洲,灵活就业人员已占到欧盟总就业人口的 12.1%,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进入本世纪以来,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信息流,以快速交通网络为基础的物质流,以点对点移动支付方式为基础的资金流,以及基于自由择业制度的人员流,通过交互平台建立了更加开放共享的资源与机会配置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要素高度流动,社会生产和商业沟通方式发生改革,企业组织架构和生产组织方式随之改变,打破传统工作的时空边界。灵活就业概念泛化,其工作内容在短期性、项目性、碎片化和灵活性的传统特征上,兼具远程化合作、知识技能即时分配的新兴特征。以新就业形态为主体的灵活就业,在就业资源机会配置机制、生产契约关系、工作表现形式、价值理念和职业群体构建等方面都表现出新的特征,成为现代劳动力市场不可或缺的有机构成部分。

优势与不足

优势

就业机会增加

相比于传统长期、固定的就业模式,灵活就业人员进入劳工市场的准入和推出机制相对宽松。由于就业方式灵活, 就业弹性大、门槛低, 创业成本小, 范围广、不受城乡地域限制,青年、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皆可成为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创业就业。失业者、辞职者、自谋职业者及个体劳动者等以独立合同工的身份重返传统产业,在灵活就业舞台上展现能力。根据初步统计, 截至2015年6月底, 淘宝网上共有残疾人卖家31.6万人, 2014年在淘宝上共销售105亿元,进一步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求职效率提高

根据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智联招聘联合发布的《2023中国新型灵活就业报告》,相比传统就业求职人员,新型灵活就业人员的求职活跃时间更短,换言之,他们可能更快找到工作,结束在平台上的工作搜寻行为。据测算,近50%的新型灵活就业人员在20天内可以找到工作,比传统就业求职人员的这一比例(40.6%)高了9个百分点;其中,11天内可以找到工作的新型灵活就业人员和传统就业求职人员的占比分别达到33.4%和26.6%。

技能水平提升

互联网技术进步事灵活就业的源头活水,线上工作受到更多年轻人追捧,促使社会就业形态丰富多彩。灵活就业人员在电商平台、分享经济平台上利用信息技术获利, 就业者之间大量分享经验、技术,有利于系统内所有从业者技能水平的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单飞”机会,尽情发挥个人优势,创作出优质作品和成果,在增长专业技能的同时明确职业发展方向。

人才资源利用最大化

中国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人口红利不断减弱,出现劳动力匮乏缺口,而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个问题。一些“多面型”人才作为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副业等途径同时满足不同企业对劳动力的弹性需求。这种行为有利于助推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资源效益最大化,同时也激励和引领更多人在做好主业的基础上挖掘潜能、尝试副业,为进一步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桥铺路,助推灵活就业蓬勃向前。

就业观念进步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传统主流就业方式被打破,人们就业不再只着眼于国有企业、全民工、固定工,而是不受局限、不拘一格,只要“有活干、有钱赚”就算就业,也正是这种基于可以兼职、可以合伙也可以单干的多样性形态,降低了“就业”概念的门槛,范围更宽泛,能够吸纳更多劳动者。根据中国统计暨普查局数据显示,截止至2021年底,中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同时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于就业指导中心数据统计显示,2020年和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率均超过16%。这也投射出人们对灵活就业的认可,佐证了就业观念更新和进步。

拥有更高的工作效率

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如写手、新媒体运营者,能获得自由安排工作时间的权利,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在自己最佳状态时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理想效果。同时,灵活的工作安排可以减轻压力和增强忠诚度,提振员工士气,从而提高生产力。不同的工作时间和技术的延长使用甚至促进为客户或客户提供更长的工作时间、服务或更大的范围,进而获得更大的晋升空间。

用工成本降低

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家工作或错峰出勤,大大减少通勤时间和成本;对用工单位来说,不用向员工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备,减少了管理费用。

收入较高

相比于传统部门,灵活就业人员的薪酬更高。根据市场调研机构艾瑞咨询集团发布的《2022年中国灵活用工行业市场调研分析报告》显示,中国43.8%的灵活就业人员月收入在5000元以内,56.2%的劳动人员收入超过5000元,其中10.4%超过10000元;美团研究院的一项调查也显示,2020年生活服务灵活就业人员的平均月收入约为5062元、年平均收入为60732元,略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53604元。不仅如此,灵活就业人员群体中还包括大量兼职人员,也为有固定工作的劳动者带来额外的兼职收入。

不足

劳动关系不明确

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相对比较松散。如一些单位使用临时工、季节工、小时工的时候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或者一位灵活就业人员主体具有多重劳动关系或者属于自雇新啊灵活就业人员,则没有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相对人,所以不能构成劳动关系。

工作待遇不公平

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离散度大,收入差异大。低端灵活就业人员获取的基本报酬一般采用计时计件方式进行计算,实际工资通常只能达到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者和正规就业者之间即组间差距,对中国城市就业者总体收入不平等的贡献为13.68%;灵活就业者和正规就业者内部即组内差距,对总体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分别为51.09%和35.23%。

权益保障不完善

从参加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游离”于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完全没有任何风险保障,造成职业伤害风险高发和社会保障覆盖率低之间的矛盾突出。其中,由于众多灵活就业人员与平台公司不存在劳务关系,加大了获取保险保障的难度,再加上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对自身的保险保障情况缺乏正确认知,认为已有保险无需再购买。据媒体报告,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所服务的平台一般都会为他们购买意外险或医疗险,但是这些保险均为商业险,不同于劳动关系所附属的社会保险。

再者,从世界各国关于工作时间的立法实践来看,不断缩短法定最长工时,已是趋势。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近60个小时,大大超出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的休息权以及带薪休假、婚假、产假等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加剧了超负荷工作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之间的矛盾。

岗位与收入不稳定

灵活就业人员作为职业流动性最大的群体之一,职业岗位流动性大,进入与推出频繁,收入波动幅度大,导致应对风险抵御能力弱。特别是在遭受不确定性因素冲击时,灵活就业人员的工资报酬和岗位与固定工作相比有着较大的不稳定性。例如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疫情中,全国网约车订单量仅为4.76亿,同比锐减37.4%,透露出灵活就业人群受疫情影响巨大。

工作付出大

灵活就业人群中往往存在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的问题。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时间较多集中在每天8—12小时,平均在10小时以上,超过12个小时的也不在少数,大多数人的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的40小时。不仅如此,一些灵活就业从业人员如快递员、搬家公司搬运工、外卖人员等工种,工作时间紧、劳动强度大。

安全隐患加剧

在社会安全方面,由于工作属性等原因,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时还可能造成安全隐患,但因为灵活就业人员与平台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劳务或雇佣关系,在发生伤人案件后,灵活就业人员、平台、保险公司之间对赔偿责任的认定和分摊存在争议,对应的损失风险保障也不足。例如在外卖行业,外卖人员因为受服务评价、送达时间等考核制度要求,在配送订单过程中时常忽视交通安全,做出超速、逆向行驶、骑车接打电话等危险行为,甚至肇事逃逸,近年来关于外卖人员与市民发生碰撞的案件屡见不鲜。

发展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人左右,其中从事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160多万人,较2020年增加近3倍。外卖骑手达千万人规模,单个平台企业的外卖骑手可达600多万人。折射出未来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呈现积极态势。

岗位多元化

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众包经济、众筹经济等应运而生,衍生出多种新兴就业形态,创造了大量新型灵活就业岗位,产生新型灵活就业人员的说法,具体从事平台电商、生活配送、生活服务、平台微商、知识服务、自媒体、平台直播、共享出行司机等八类工种。

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岗位集中在工业互联网平台、信息内容平台、电商平台、灵活用工平台等,这些行业所体现的是数字经济发展下更具多样性、个性化以及灵活性的企业用工模式。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新工业革命的到来以及制造业与服务业广泛兴起,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就业市场多元化,新增更多灵活就业岗位。据人社部统计,2022年,数字职业达到97个,以平台电子商务、生活配送、共享出行等为代表的数字化新兴行业创造了数以万计的岗位。

人员规模扩大

灵活就业人才市场将更加广阔,就业潜力空间较大。当前,中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3%,连续11年显著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政策大力扶持和行业创新加速迭代,共同促进数字经济产业、行业以及企业等大量涌现,新风口和新赛道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根据阿里巴巴集团研究院此前发布的报告预测,2036年中国新型灵活人员可能达到4亿人的规模,加快培育灵活就业人才是着力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抓手。目前,共享出行司机、配送快递员、直播电商主播等灵活就业岗位的高学历占比大幅提升,预计未来灵活就业人员的规模、层次和结构将更加优化。

流动性加强

随着共享模式新业态兴起, 企业工作内容呈现出周期性、季节性、临时性三个明显特征,越来越多企业开始聘用一些专业人才短期加盟。对灵活就业人员来说,自身不再隶属于某个企业的被雇佣者,而是独立的产品或服务提供者,能够更加自由安排工作时间,将“闲置资源”转化为有效的“市场供给”。对企业来说,以灵活就业人员代替全职人员的“灵活用工”模式, 可以更高效地进行人员管理, 节省运营及人力成本。

就业模式常态化

灵活就业或将成为就业人员的工作常态,也是企业用工的常态,从人才为我所有向人才为我所用转变。全球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Randstad Sourceright对15个国家的700名全球人力资本领导者的调查显示,61%的雇主计划将30%的全职岗位替换为自由职业者、零工和独立合同工,以助于他们精算优化员工结构,更加敏捷灵活地应对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

社会保障

中国

养老保险

2020年,中国平台经济中的服务提供商和员工数量分别达到8400万和631万(《2021年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将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数字平台从业人员已成为中国的一项重要政策目标。在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作为用人单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此为强制参保,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费率和费基共同缴费;二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此为自愿参保,由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是否参保、按何水平缴费以及缴费频次三方面;三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愿选择是否参保以及按何水平缴费两方面。

失业保险

《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经办机构受理并根据失业人员累计参保缴费时间核定其领金期限,按照申请之日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即如果失业者满足参保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即使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空档期的权益。

工伤保险

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以劳动关系为参保的前提。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使用非全日制工形成劳动关系的,必须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对多重务工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u003c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u003e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灵活就业人员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参加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2003年,《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2003]10号)明确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覆盖范畴,但不属于强制参保对象。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双自愿”的政策使得灵活就业人员总体呈现选择性参保的现状,其可以根据自身财务状况、身体健康程度、个人主观意愿等进行选择。各地政策多鼓励参保,2020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提出应合理设定参保扩面目标,强调“职工医保要逐步以本地区劳动就业人口作为参保扩面对象”。2023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统一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落实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社保补贴

社会保障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存档职介或人才以个体身份缴费参保。很多省份对灵活就业人员采取了社保补贴的形式,来减轻其社保负担。

社保补贴申领对象主要针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标准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政策支持

为支持劳动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部分地方一是加强资金支持,对应规划建设夜市、便民市场等经营场所,并明确经营种类、经营时间、环卫保洁等,同时要求政府创业载体提供一定比例的免费场地,减免房租、物业费用等;二是给予登记注册便利,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动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并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平台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模式;三是强化就业管理服务,各地放宽失业登记地域限制,对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实行个人承诺制,并规划建立零工市场,发展村级劳务中介,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四是大力开展针对性培训,蒋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直播带货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围,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项目试点,并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方式,推行多样化培训。

社会服务

人社部新近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明确将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写入文件,解决新就业群体的职业隐忧。此前,2021年7月出台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将新就业群体纳入劳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国际

一些工业化水平高、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健全和完善,已覆盖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其与正规单位就业人员享受同等社会保险政策。

养老保险制度

在大多数经合组织国家,养老金保险是限制性的。在一半国家,灵活就业人员适用的缴费率与传统就业人员相同;在另一半国家则适用降低的缴费率。有具体措施来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一般涉及最低缴费基数,也有其他措施考虑不将部分收入纳入缴费收入,以免损害灵活就业人员的利益。

工伤保险制度

德国通过制定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法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保障。

英国将难以订立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日本对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分类参保,有自愿参保,也有经批准参保等。

瑞士工伤保险覆盖所有劳动者,保障范围包括上下班途中,医疗待遇也包括医疗费和康复费用等。

失业保险制度

日本的失业保险目前已经扩大到非正规就业人员。

加拿大自1996年开始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就业时间和津贴给付期限,提高了低收入者的津贴标准,并对月薪2000加拿大元以下低收入者的失业保险个人缴费予以部分返还。

德国就业保险法把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由过去的工作周数改为小时数,让更多从事非正规就业人员被纳入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荷兰社会保障法规定,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其工作时间总量的多少获得一定比例的失业救济金。

法国规定非全日制的灵活就业人员应该加入失业保险体系,平等地缴纳保险费并获得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其他政策措施

欧盟成员国分别推出有针对性的“短时工作计划”“部分失业计划”“工作保留计划”“临时失业计划”等,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补贴和失业保障。

美国“疫情失业援助”等计划将失业金受益范围扩大,覆盖自雇人员、独立承包人、就业不足人员等,允许自雇人员延期缴纳社保税。

加拿大通过“工作共享计划”,为自愿减少工时、共享工作机会的雇员提供补助,对收入下降较多的自雇人员给予一定资金的“复苏补贴”等

管理方式

为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的意见》。

加强相关部门管理

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履行稳就业的主体,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是其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其他稳就业、保就业的资金,保障灵活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同向发力、分工合作,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措施,共同破解工作难题。

激励督导

中央文明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政策实施情况评估,狠抓政策落实,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确保灵活就业人员便捷享受各项支持政策和就业创业服务。将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有关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测评内容。对灵活就业政策落实好、发展环境优、工作成效显著的城市,优先纳入创业型城市创建范围。

舆论引导

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是舆论引导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利用,大力宣传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典型做法,宣传自主就业创业和灵活就业的典型事迹。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

增加就业机会

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个体经营发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注册服务,并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同时,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落实财政、金融等针对性扶持政策,推动相关行业就业吸纳能力。

支持新就业形态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合理设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规则,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加大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技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国家统计局、教育部、财政部等协同推动新职业发布和应用,及时制定新职业标准,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统计监测指标;并推出培训课程,对应开展针对性训练,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送岗位进基层进社区,提供职业指导等服务。

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合作,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责任,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关联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引导产业(行业、地方)工会与行业协会或行业企业代表协商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奖惩办法等行业规范。同时,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加大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及时纳入生活低保、临时救助范围。

相关事件

山西省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

2020年,山西省深化“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将把有创业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组织开展店铺开办、市场分析、经营策略等方面的创业培训,促进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广东省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

2021年5月1日,广东省开始实施《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特别是为异地户籍包括港澳台灵活就业人员大开参保缴费便利之门。

设立公益性基金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

中国两大外卖平台对外卖骑手这类灵活就业人员群体设立公益性基金进行帮扶。“袋鼠科宝贝公益计划”是2019年设立的中国首个外卖骑手子女帮扶计划。“蓝骑士基金”则是今年8月5日宣布设立的。这两个公益性基金,都旨在为骑士配偶、子女、父母提供大病救助以及子女助学公益帮扶。而“袋鼠科宝贝公益计划”的帮扶对象并非只是美团骑手,而是针对外卖快递行业的骑手,其他平台的骑手家属遭遇大病、意外伤害等困难时,都可以申请基金的公益帮扶。

为灵活就业人员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2021年5月20日,时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宋鑫表示,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主要措施有对灵活就业人员促进创业孵化。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会按一定比例安排场地免费向重点群体提供,优先满足相关群体个体经营需求。截止到2021年,各地人社部门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达到8800多家,认定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20多家,在提供经营场地的基础上,还通过落实政策、开展创业培训、组织资源对接等举措,扶持初创的实体发展。

法国积极为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就业环境

法国国家统计与经济研究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法国私营部门全年新增就业岗位67.77万个,除了工业部门外,各行业的就业人数均超过疫情前水平。法国《回声报》刊文指出,疫情防控期间,法国的互联网经济发展迅速。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平台和新技术,越来越多法国年轻人选择灵活就业甚至创业,促进了就业市场复苏。并且,法国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在疫情期间对低收入群体、自雇者、零工经济从业者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团体或个人补助资金,相关企业或自由从业者每月可申请最高1500欧元的团结基金,这一政策一直延续到2021年底。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法国还为灵活就业人员制定了单独的保险计划,进一步完善了零工市场建设,为因疫情暂时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生活保障。根据这项计划,灵活就业人员能够享受个人支付比例和报销率同企业雇员一致的医疗保险。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因患病或发生意外需休病假时,每日都可获得现金补贴。此外,根据欧盟在疫情后提出的经济补偿措施,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被纳入“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疫情紧急失业风险”支持范围内,并可通过欧盟复苏基金获得一定补偿。

上海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户籍限制

2025年4月28日,上海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明确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设户籍条件限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账户公积金用于购房、租房、偿还购房贷款等。新政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在上海市灵活就业的上海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国人均可参与,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按2024年度缴存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最低为270元,最高为8860元。

参考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中国政府网.2023-11-24

灵活就业重在做好服务和保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2023-12-23

​“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传递的积极信号.南方都市报.2023-12-21

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质量.学习日报.2023-12-23

灵活就业人员问卷调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11-24

问: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2023-11-24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怎么办?与职工参保有什么不同?这篇说清楚.中国政府网.2023-11-25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11-24

什么是灵活就业?灵活就业人员什么意思?.社保网.2023-11-24

“五经普”中个体经营户如何界定?.芜湖市人民政府.2023-12-20

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发生工伤,权益如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12-20

哪些人可以称作“灵活就业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12-20

Study on policy evaluation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flexible employment in china.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2023-11-24

Non-standard forms of employment in selected countries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A critical glance into regu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2023-11-24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flexible working.springhouselaw.2023-12-21

“小哥”的隐忧——灵活就业人员保险保障调查.中国银行保险报.2023-12-23

数字经济驱动灵活就业成为新潮流.中国城乡金融报.2023-11-25

“互联网+”发展新就业形态下的灵活用工 斗米Get到了.人民网.2023-11-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11-25

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01-04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怎么办?与职工参保有什么不同?这篇说清楚.光明网.2023-11-2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35号建议的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12-23

· “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总书记的人民情怀).人民网.2023-12-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中国就业.2024-01-04

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创业培训.山西新闻网.2023-11-25

广东: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11-25

多方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需求.光明网.2023-11-25

目前我国灵活就业规模达2亿人.中国政府网.2023-12-25

法国积极推动灵活就业.人民网.2023-12-25

不设户籍限制,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新政来了.证卷时报-百家号.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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