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治平

余治平,1954年3月出生于四川彭山,曾担任过眉山市副市长。

2010年8月14日,被四川省雅安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人物简介

余治平,男,汉族,1954年3月生,四川彭山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眉山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09年2月17日晚间被“双规”。2009年5月14日,据四川省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供的消息,余治平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经调查,2002年至2009年2月,余治平利用职务之便,为郭某等21人提供支持和帮助,收受贿赂338.5万元、价值3.7万元的手机一部、住房花园绿化费1.1万元。2010年8月14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法院判处余治平有期徒刑十三年。

个人履历

1974.03-1979.08 彭山区红霞学校校长; 1979.08-1982.07 乐山师专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2.07-1989.08 沫江煤矿教师,矿办秘书、副主任,矿长助理,副矿长;

1989.08-1992.12 沫江煤矿党委书记;

1992.12-1994.01 乐山市委副秘书长;

1994.01-1997.08 乐山市嘉州宾馆总经理(1995.07明确为正县级);

1997.08-2000.12 眉山市行署秘书长;

2000.12-2006.11 眉山市副市长;

2006.11 眉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收钱怪论

余治平的悔过书曝光,这位曾经“仕途一路绿灯”的官员在悔过书中称自己曾认为,“拒绝别人的‘好意’”,不仅得罪人,还会被认为是“神经不正常、脑袋有毛病”。现摘编部分内容如下:

我曾经告诉自己,“水至清则无鱼”。如果我独树一帜,拒绝别人的“好意”,甚至上交贿款,不仅得罪人,还会被视为异类,认为我是神经不正常、脑袋有毛病。这对工作无益,更谈不上树业绩奔前程了。所以,对熟人、“朋友”及企业家们以拜年名义送来的钱物,我都一一笑纳。 ——余治平

参考资料

四川眉山原副市长:不收钱会被耻笑为神经不正常.中国法院网.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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