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春

王桂春,男,汉族,1959年9月生,山东省招远市人,省委党校研究生,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入党。

曾任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人物履历

1978.10——1980.07,烟台师专蓬莱分校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0.07——1987.12,烟台市水利局办公室秘书;

1987.12——1989.10,威海市农林水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9.10——1992.03,威海市农林水委办公室主任;

1992.03——1993.04,威海市农林水委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1993.04——1993.05,威海市委办公室副县级秘书;

1993.05——1996.06,威海市委办公室副县级秘书、综合科科长(1992.08—1994.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专业学习);

1996.06——1997.06,威海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7.06——1999.06,威海市委副秘书长;

1999.06——2003.01,威海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其间:1999.09—2002.06在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1——2011.12,威海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威海监狱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1.12——2012.02,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2.02——2017.01,莱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7.01——2017.01,潍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17.02,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届莱芜市委委员,十三次莱芜市党代会代表,十七届莱芜市人大代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28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参考资料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领导.潍坊市人民检察院.2022-09-06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潍坊日报.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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