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湘,女,汉族,泗洪县人,是泗州戏传承人和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评审意见
通过认真审核李洪湘申报材料,认为李洪湘较为全面的掌握了本项目的专业技能,排演多部大戏、折子戏,因表演形成特色,多次受到业内奖励和观众好评,在该剧种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师承脉络清晰,传承有序。该申报人热衷于本项目传承,有较高的自觉性,在自己的艺术实践之余,通过公益演出、复排传统戏、当辅导教师、参加泗州戏进校园、搜集相关资料等多种活动,培养了多名泗州戏学员,使他们能够登台演出。经过评审组评审,该申报人李洪湘符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标准,同意推荐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所获荣誉
2017年12月28日,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018年5月,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