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

女,1982年出生,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师,博士。

人物经历

1999年-2003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三系,获法学学士

2001年-2003年就读于四川外国语大学,获英语文学学位(第二学位)。

2003年-2006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6年-2009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民商法方向)。

2009年-2012年,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2012年至今,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012年1月-8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学者。

主讲课程

主要学术观点 由于私人与社会,私益与公益之间存在着客观辨证关系,以私权至上的民商法在此实质上发挥了积极的功效,它通过自身特有的机制内化了外部性问题,在提升私人权益的同时,亦积极有效地维护了公共利益。

研究方向

研究理念和特点

主要贡献

承担项目

6、主持2010年福建省社科青年项目“二元商事登记模式构建及应用研究”。

5、参与200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A级)“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子课题九)。

4、参与200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商事登记法律制度研究”。

3、参与2008年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海峡两岸经贸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2、参与2007年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重庆市城乡统筹发展下的农民发展促进法律对策研究”。

1、参与2004年中国—欧盟合作项目下西南政法大学欧盟研究所“中国公司法修改项目研究”。

主要著作

主要论文 16、《商主体设定规范结构研究——基于法的现代性考察》,载《河北法学》2010年第11期。(评为2011年全国商法年会中青年优秀论文一等奖

15、《商事登记与市场准入关系的法经济学辨析》,载《现代法学》2010年第2期。

14、《农民工入城就业及其法律保障》,《重庆社会科学》2009年第11期。13、《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的法律问题研究》,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2)。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6年第6期全文转载,中国民商法律网转载。

12、《私法视域下商事登记的重新解读》,载《河北法学》2009(6)。

11、《转型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研究》,发表在《商业研究》2008(5)。

10、《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若干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发表在《太平洋学报》2007(4)。

9、《从美国次贷的风险控制谈中国住房融资优化》,发表在《财会月刊》2008(6)。

8、《公司代理成本监督:一种法经济学的分析路径》,发表在《华侨大学学报》2008(3)。

7、《农村劳动力转移动力机制分析及优化》,发表在《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7(4)。

6、《私募基金:走向自律的监管》,发表在《渤海大学学报》2008(4)。

5、《减少贴现:商事登记制度的法律经济分析》,发表在《东方法学》2007(5),人大法律信息网转载。

4、《中国传统商会纠纷解决机制之功能分析》,发表在《仲裁研究》2007(12)。

3、《集权与分权:人大组织运行的维度剖析》,发表在《人民政坛》2007(8)。

2、《论有限公司会员资格的取得与丧失制度》,发表在《私人有限公司的百年论战与世纪重构——中国与欧盟的比较》,吴越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论物权行为理论下的权益衡平》,发表在《现代法学》2004年增刊。

获得荣誉

1.论文《商主体设定规范结构研究:基于法的现代性考察》评为2011年中国法学会商法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2.论文《公司软法的规制逻辑及其协同机制》评为2020年中国法学会商法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3.论文《民间金融正规化治理的博弈选择——从德·索托式改革的诱惑谈起》获评2018年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4.论文《公司法变迁的现代化进路:公司治理框架下的反思》获评2018年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5.专著《管制隙下的自治:商事登记制度发展与模式反思》,获评2013年福建省第十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以及厦门市第九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6.论文《民间金融规制模式探究:硬法困境及软法崛起》评为2016年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年会优秀论文。

7.论文“商事登记法律制度研究”获评为2011年重庆市优秀博士论文(省优博)。

参考资料

王兰.厦门大学法学院.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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