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立英,女,汉族,1963年4月生,河北曲阳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保定市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委员、中央理论委员会副主任,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保定市委主委,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人物履历
1982.09——1986.07,河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6.07——1994.09,保定地区行署计委科员
1994.09——1995.01,保定地区行署计委基建计划科副科长
1995.01——1996.11,保定市计委投资处副处长
1996.11——1998.01,保定市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聘用一年)
1998.01——2002.06,定兴县副县长(其间:1999.09——2001.12,在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6——2003.04,保定市水利局副局长
2003.04——2007.01,保定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局副局长
2007.01——2008.04,保定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保定市委主委,市卫生局副局长
2008.04——2008.09,保定市政府副市长,民建保定市委主委,市卫生局副局长
2008.09——2011.05,保定市政府副市长,民建保定市委主委,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1.05——2013.03,保定市政府副市长,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保定市委主委,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3.03——2017.04,保定市政府副市长,民建中央委员、中央理论委员会副主任,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保定市委主委,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7.04——,保定市政协副主席,中国风投委员、中央理论委员会副主任,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保定市委主委,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十届河北省政协委员、十一届河北省政协常委
任免信息
2017年4月9日,保定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闭幕,闫立英当选保定市政协副主席。
2017年6月18日,中国民主建国会河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闫立英为民建河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12月,当选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