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奴隶制又称债务奴役制,是一种若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将债务人充当奴隶以偿还债务的制度。这种制度在古希腊雅典和古罗马等地实行过,并对奴隶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术语介绍
这种形式产生于原始社会解体后的奴隶社会初期,影响着整个奴隶制城邦(又称城市国家)的发展进程,在奴隶制经济发展和政治斗争中产生过重大作用。奴隶社会灭亡后,还以变化了的形式不同程度地残存于以后的阶级社会中。
公元前594年,梭伦进行改革,废除了古雅典的债务和债务奴隶制,确认了个人自由不容侵犯的公民权利。
债务奴隶制产生于原始公社解体后的奴隶社会初期,是城邦公民因无力偿还借贷而被迫沦为奴隶的劳动者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在奴隶制城邦(又称城市国家)的发展进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奴隶制经济发展和政治斗争中产生过重大作用。尽管奴隶社会灭亡后,债务奴隶制以变化了的形式不同程度地残存于以后的阶级社会中。
在古希腊的雅典,债务奴隶制曾广泛实行,导致许多无力支付债务的平民成为其债主的奴隶。公元前594年,梭伦进行改革,废除了古雅典的债务和债务奴隶制,确认了个人自由不容侵犯的公民权利。古罗马也曾传承这一制度,但在前326年,罗马共和国取消了债务奴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