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文化现象

电视文化是指以电视为载体,借助电子技术进行远距离信息传输,具备视听双重特性以及高度兼容性和强大渗透力的一种文化形态。

基本特点

1. 在市场经济和消费文化的驱动下,电视文化正在发生显著变化。英国学者T·坎贝尔指出,大众传媒既是消费主义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推动力,同时也是自我消费的对象,这两种作用共同构成当代社会的重要文化特征。

2. 作为大众传媒的典型代表,电视媒体的消费主义特征尤为明显。现代电视节目不仅记录特定事物的发展过程,更作为一个交流或消费教育的平台存在。观众期望通过此类平台关注个人的真实生存状态和情感世界,尽管这种体验往往是虚构的。电视媒体开始更多地关注普通民众的生活,采用生动具体的呈现方式取代抽象的概念描述。这种转变标志着电视媒体从传统的“乌托邦式宏大叙事”转向更加贴近公众,政治话语框架的解构也随之而来。这是媒介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

发展状况

故事化

在新闻消费主义的影响下,新闻报道不再单纯传递信息,而是强调故事性。特别是针对时效性较弱、聚焦于普通人生活的民生新闻,其可消费性得到了强化。这种表现为新闻报道中过多的细节展示,旨在营造强烈的情感共鸣。即使是简单的新闻也会塑造深刻的人物形象,反复重现事件场景,甚至包括无关紧要的背景信息,以增强故事性。然而,过度的故事化会削弱新闻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导致新闻报道趋向低俗和媚俗。例如,四川卫视的《新闻连连看》曾因“新闻人物化,人物故事化”的风格取得一定成功,但随之而来的是全国范围内的故事热潮,如江西卫视的《传奇故事》、山东卫视的《天下故事》、江苏卫视的《人间》和湖南卫视的《真情》等节目。这些节目大多以离奇的趣闻故事或家庭纠纷为主题,吸引了大量观众。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工作者应思考如何在保持新闻真实性的同时最大化传播效果

娱乐化

目前,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已成为媒介生态系统中的常见文化现象。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电视台,都在制作娱乐节目,且节目数量众多,同质化严重。尽管大众传媒的主要职能是传递信息,其次才是提供娱乐,但现实情况恰恰相反。自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取得巨大成功以来,国内电视媒体涌现了大量的娱乐节目,形成了所谓的“娱乐泡沫”。这些节目通常邀请明星参与游戏互动,以此拉近与观众的距离,尽管这种联系可能是虚拟的,但它确实满足了观众的心理需求。随着社会转型,大众传媒也开始调整节目形态。当原有的娱乐节目收视率下降时,“平民选秀”、“造星运动”等新类型的娱乐节目迅速崛起,取得了不错的收视成绩。然而,无论怎样,娱乐似乎成为了媒介的最终目标,而观众则在其中沉溺。

媚俗化

电视综合文艺节目中,商业元素的渗透十分普遍。例如,《快乐大本营》背后的赞助商是“梦洁”,《背后的故事》由“芙蓉王”支持,《锵锵三人行》则是由“华润雪花啤酒”赞助。在传媒市场化的背景下,商业运营难以避免,但大众媒体并非纯商品,其内容和形式的商业化往往降低了观赏价值,反而刺激了消费者的物质欲望。此外,为了追求利润,电视媒体出现了“媒介寻租”现象,内容低俗或媚俗的现象屡见不鲜。电视媒体对诸如色情、凶杀、暴力、吸毒等负面新闻的报道日益增多,但缺乏批判和理性反思,有时还会将其正常化或美化。最明显的例子是对名人、明星的私生活八卦报道,很少从道德的角度进行评判。电视媒体对感官刺激的迎合和某些欲望的渲染美化,使其逐渐偏离了理性公共空间的构建。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大众媒体的高度商业化似乎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但如何保持文化属性也成为电视媒介改革的关键方向。

参考资料

论电视新闻的故事化现象.论文网.2024-11-26

中国电视媒体“泛娱乐化”现象剖析.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24-11-26

影视热点 | 我国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的表征、原因与对策.哔哩哔哩.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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