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东,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农业推广硕士。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
人物履历
1983.09——1988.07 内蒙古农业大学兽医系兽医专业学习
1988.07——1996.05 内蒙古农牧学院科研处干部
1996.05——1998.12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督查室主任科员
1998.12——2000.05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
2000.05——2002.05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处级专职秘书
2002.05——2006.09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正处级专职秘书
2006.09——2008.04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副盟长
2008.04——2011.08 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9.03-2010.01在中央党校第9期中青年
干部培训班学习)(2005.03-2008.07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推广专业学习,2008.07获农业推广硕
士)
2011.08——2014.10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盟委委员,二连浩特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候补委员
2014.10——2015.01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5.01——2016.02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
2016.02——2016.03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
2016.03——2020.01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政府党组书记
2020.01——2021.05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书记
2021.05——2021.05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赤峰市委书记
2021.05——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
中共二十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20年1月,赤峰市召开全市干部大会,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赤峰市党政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孟宪东同志任赤峰市委书记。
2021年5月,孟宪东同志任通辽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21年9月29日,中国共产党通辽市第六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孟宪东当选为中国共产党通辽市第六届委员会书记。
2021年11月26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孟宪东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
2021年11月30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孟宪东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
人物事件
12·3赤峰煤矿爆炸事故中,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对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参考资料
孟宪东.人民网 地方领导资料库.2021-12-01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新华网.2022-09-27
孟宪东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书记.人民网.2020-01-10
今日头条.今日头条.2021-05-22
中国共产党通辽市第六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孟宪东当选市委书记 郭玉峰方玉东当选市委副书记.通辽发布-头条号.2021-09-30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名单.今日头条-正北方网.2021-11-29
内蒙古党委换届 包头书记孟凡利任党委副书记_政经频道_财新网.财新网.2021-11-30